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rèn lán zé|shì yú fāng
【认】1. 分辨,识别:~生。~得。辨~。 2. 表示同意:~可。~账。 3. 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亲。 4. 认吃亏:这事没办成,我~了。 网
【认】《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
【兰】1. 指“兰草”和“兰花”:~艾(“兰花”和“艾草”,喻君子和小人)。~谱(结拜盟兄弟时互相交换的帖子,上写各自家族的谱系。兰有香味,喻情投意合)。~摧玉折(喻贤人夭折,后多用来哀悼人不幸早死)。 2. 古书上指“木兰”。 3. 古同“栏”,家畜圈(juàn )。 4. 古同“斓”,斑斓。 5. 姓。
【兰】《唐韻》落干切《集韻》《韻會》《正韻》郞干切,音闌。《說文》香草也。《陸甸云》闌艸爲蘭,闌不祥也。《陸璣詩疏》其莖似藥草澤蘭,廣而長節,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易·繫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妾燕姞,夢天與蘭,曰: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屈原·離騷》紉秋蘭以爲佩。《爾雅翼》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又《本草》木蘭。《屈原·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又《管子·小匡篇》輕罪入蘭盾、鞈革二戟。《註》蘭卽所謂蘭錡,兵架也。又脈也。《史記·扁鵲傳》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註》支者順節,蘭者橫節。隂支蘭
【泽】1. 水积聚的地方:大~。湖~。润~(潮湿)。沼~。 2. 金属或其他物体发出的光亮:光~。色~。 3. 恩惠:恩~。~及枯骨(施惠于死人)。 4. 洗濯。 5. 汗衣,内衣。 | ◎ 古同“释”,解散。 典
【泽】〔古文〕《唐韻》丈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宅。《周語》澤,水之鐘也。《風俗通·山澤篇》水草交厝,名之爲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又光潤也。《禮·少儀》澤劒首。又雨澤。《易·夬卦》澤上于天。又德澤。《書·畢命》澤潤生民。又洗濯曰澤。《禮·曲禮》共飯不澤手。《疏》以手宜潔淨,不得臨食始捼莎也。又褻衣曰澤。《詩·秦風》與子同澤。《箋》袴也。又香澤。《梁文帝樂府》八月香油好煎澤。又澤宮。《禮·射儀》必先習射于澤。澤者,所以擇士也。又州名。《韻會》秦上黨郡,隋爲澤州。又《集韻》《正韻》施隻切
【余芳】1.馀留的香气。晋陶潜《闲情赋》:“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餘芳。”唐柳宗元《南中荣橘柚》诗:“密林耀朱緑,晚岁有餘芳。”2.残花。前蜀韦庄《寄园林主人》诗:“晓鶯閒自囀,游客暮空归。尚有餘芳在,犹堪载酒来。”欧阳予倩《黛玉葬花》第二场:“红瘦绿肥人寂寞,杜鹃声里吊余芳。”3.比喻身后留传的德行。《晋书·儒林传序》:“故搢绅之士靡然嚮风,餘芳遗烈,焕乎可纪者也。”明谢廷杰《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序》:“公之文章与其功业并传无斁,恢恢乎有餘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