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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落花院——落花落(以下诗集不载)

韵脚:上平二十六桓

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jūn yuàn là|luò|lào huā yǔ|yù|yú

与君落花院释义

【君】1. 封建时代指帝王、诸侯等:~主。~子(a.旧指贵族、统治者及其代言人;b.指品行好的人,如“正人~~”)。~王。~上。国~。~权。~临。~侧。  2. 古代的封号:商~。平原~。信陵~。长安~。  3. 对对方的尊称:张~。诸~。 典

【君】〔古文〕《唐韻》舉云切《集韻》《韻會》拘云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又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又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又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又子孫稱先

【院】1.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子。~墙。庭~。  2. 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法~。医~。戏~。

【院】《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又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又《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又《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又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又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又道流所居曰道院

【落】◎ 丢下,遗漏:丢三~四。~了一个字。 | 1. 掉下来,往下降:降~。~下。零~(a.叶子脱落,如“草木~~”;b.衰败,如“一片~~景象”;c.稀疏,如“枪声~~”)。脱~。~叶。~泪。~潮。~英。~日。~体。~座。陨~。~井下石(形容乘人之危,加以打击陷害)。~雁沉鱼。叶~归根。  2. 衰败:没(mò)~。破~。衰~。沦~。流~。~泊(a.潦倒失意;b.豪迈,不拘束,均亦作“落魄(bó )”)。  3. 遗留在后面:~后。~伍。~选。  4. 停留,留下:~户。~荒。~笔。~款。  5. 停留或居

【落】《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禮·王制》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又《爾雅·釋詁》落,始也。又《左傳·昭七年》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註》宮室始成,祭之爲落。又叔孫爲孟鐘,饗大夫以落之。《註》以豭豬血釁鐘曰落。又《博雅》居也。《綱目集覽》人所聚居,故謂之村落、屯落、聚落。又《後漢·竇憲傳》躡冒頓之區落。又蕃籬曰虎落。《前漢·鼂錯傳》爲中周虎落。《註》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又廢也。《莊子·天地篇》子高曰:夫子盍行耶,無落吾事,耕而不顧。又落落,不相入貌。《老子·道德經》落落如石。又

【花】1. 植物的繁殖器官,典型的由“花托”、“花萼”、“花冠”、“雌蕊群”和“雄蕊群”组成,有各种形状和颜色,一般长得很美丽,有的有香味,凋谢后结成果实。  2. 供观赏的植物:~木。~草。~匠。~事(游春看花等事)。  3. 形状像花的东西:雪~。浪~。钢~。火~。棉~(棉的絮亦称花)。礼~(烟火)。挂~(指战斗中受伤)。  4. 用花装饰的:~圈(quān )。~篮。~灯。~车。  5.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不只一种颜色的:~样。~边。~~绿绿。印~。  6. 指“痘”:天~(一种急性传染病)。  7. 混

【花】〔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 《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鄭氏曰:,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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