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yún bàng xié yáng guò|guo|guō yuǎn shān
【云】1. 说话,引文:人~亦~。子曰诗~。~~(如此,这样;引用文句或谈话时,表示结束或有所省略)。 2. 文言助词,句首句中句末都用:~谁之思?岁~暮矣,着记时也~。 3. 水气上升遇冷凝聚成微小的水珠,成团地在空中飘浮:行~流水。~蒸霞蔚。 4. 指中国“云南省”:~腿(云南省出产的火腿)。
【云】《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 《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又云云:衆語也
【傍】1. 靠:依山~水。 2. 临近:~晚。~黑。~亮。
【傍】《唐韻》步光切《集韻》《韻會》蒲光切。通旁。《說文》近也。《廣韻》側也。又姓。唐北地羌豪傍企本。又《集韻》補朗切,音縍。左右也。《賈子保傅篇》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强之,四聖傍之。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蒲浪切,音。《正韻》倚也。《集韻》亦近也。或作並。又《正韻》補耕切,音綳。《詩·小雅》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朱傳》傍傍然不得已也。
【斜阳】◎斜阳xiéyáng[settingsun]黄昏前要落山的太阳漢
【斜阳】傍晚西斜的太阳。唐赵嘏《东望》诗:“斜阳映阁山当寺,微緑含风树满川。”元彭芳远《满江红》词:“牛背斜阳添别恨,鸞胶秋月续琴心。”清黄遵宪《养疴杂诗》:“竹外斜阳半灭明,捲帘欹枕看新晴。”艾芜《人生哲学的一课》:“昆明这都市,罩着淡黄的斜阳。”漢
【过】1.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江。~账。~程。~渡。~从(交往)。经~。 2.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秤。~磅。~目。 3. 超出:~于。~度(dù)。~甚。~奖(谦辞)。~量(liàng)。~剩。~犹不及。 4.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电影。 5.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一~。 6.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儿。 7. 错误:~错。记~。 | 1.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看~。用~。 2. 用在动词后,与“来”、“去”连用,表示趋向:拿~来。走~去。 | ◎ 姓。
【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又卦名。易大過,小過。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又過所也。《釋名》過
【远山】的山峰。南朝宋谢灵运《登临海峤与从弟惠连》诗:“杪秋寻远山,山远行不近。”唐白居易《晚望》诗:“独在高亭上,西南望远山。”胡鄂公《北方实录》:“其初也,若新月之腾海,远山之雨霽,若春花之乍放,晓鶯之婉啼。”2.形容女子秀丽之眉。唐崔仲容《赠歌姬》诗:“皓齿乍分寒玉细,黛眉轻蹙远山微。”宋范成大《次韵陈季陵寺丞求歙石眉子砚》:“宝玩何曾捄枵腹,但爱文君远山蹙。”《天雨花》第十九回:“瓜子面儿多俊俏,秋波如画口如樱。两道远山分八字,楚楚身材弱不胜。”参见“远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