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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砌分雕戟——奉和九月九日应制

韵脚:入二十陌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jǐ diāo fēn|fèn yù qì

玉砌分雕戟释义

【戟】◎ 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钩~。~指。铁~。青铜~。

【戟】〔古文〕屰《廣韻》几據切《集韻》訖逆切,音。有枝兵也。《增韻》雙枝爲戟,單枝爲戈。《釋名》戟,格也,傍有枝格也。《典略》周有雍狐之戟。《周禮·冬官考工記》戟廣寸有半寸,內三之,胡四之,援五之。《註》戟,今三鋒戟也。內長四寸半,胡長六寸,援長七寸半。又地名。《戰國策》秦舉安邑,而塞女戟。《註》女戟在太行西。又與棘通。《周禮·天官·掌舍棘門註》以戟爲門。《左傳·隱十一年》子都拔棘以逐之。《註》棘戟也。《禮·明堂位》越棘大弓。《註》棘戟同。又《韻補》叶訖約切,音腳。《詩·秦風》脩我矛戟,與子偕作。《揚子·太玄經

【雕】1. 鸟类的一属,大型猛禽,羽毛褐色,上嘴勾曲,视力很强,利爪,能捕食山羊、野兔等(亦作“鹫”):~悍。一箭双~。  2. 刻竹、木、玉、石、金属等:木~。浮~。玉~。~版。~龙(指善于撰写文章)。~镌。~塑。~虫小技。  3. 有彩绘装饰的:~弓。~鞍。~青(在人体上刺花纹,涂上青色)。  4. 同“凋”。

【雕】《唐韻》都僚切《集韻》《韻會》《正韻》丁聊切,音貂。《說文》鷻也。从隹周聲。《玉篇》鷲也。能食草。《禽經》雕以周之。《埤雅》雕,似鹰而大,黑色,俗呼皁雕。一名,其飛丄薄雲漢。今大雕翱翔水上,扇魚令出,沸波攫而食之。一名沸河。《史記·李廣傳》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又《荀子·議兵篇》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註》雕雕,章明之貌。又《爾雅·釋器》玉謂之雕。《又》雕謂之琢。《孟子》必使玉人雕琢之。《埤雅》雕之義,出於雕鶚之雕,雕性刻制故也。又官名。《周禮·冬官考工記》雕人。又雕題,國名。《禮·王制》雕題交阯。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玉砌】的台阶,亦用为台阶的美称。汉刘桢《鲁都赋》:“金陛玉砌,玄枑云柯。”《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镜之虹於綺疏,浸兰泉於玉砌。”李周翰注:“玉者,美言之也;砌,阶也。”南唐李煜《虞美人》词:“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白于玉》:“见簷外清水白沙,涓涓流溢;玉砌雕阑,殆疑桂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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