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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檀偎——诉衷情

韵脚:上平十五灰

平仄:仄 平 平

拼音: 3|4 tán wēi

语檀偎释义

【语】1. 话:~言。汉~。英~。~录。~汇。~重心长。  2. 指“谚语”或“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3. 代替语言的动作:手~。旗~。  4. 说:细~。低~。 | ◎ 告诉:不以~人。

【语】《唐韻》魚舉切《集韻》偶舉切《韻會》魚許切《正韻》偶許切,魚上聲。《說文》論也。《徐曰》論難曰語。語者,午也。言交午也。吾言爲語,吾,語辭也。言者直言,語者相應答。《釋名》敘也。敘己所欲說也。《易·頤卦》君子以愼言語,節飮食。《詩·大雅》于時言言,于時語語。《疏》直言曰言,謂一人自言。答難曰語,謂二人相對。《禮·雜記》三年之喪,言而不語。《註》言,自言己事也。語,爲人論說也。《家語》孔子之郯,遭程子于塗,傾蓋而語終日。又國名。《別國洞冥記》勒畢國人長三寸,有翼,善言語戲笑,因名善語國。又《廣韻》牛倨切《集

【檀】1. 落叶乔木,木质坚硬,用于制家具、乐器(亦称“青檀”)。  2. 浅绛色:~口(形容红艳的嘴唇)。  3. 〔~香〕常绿乔木,产在热带及亚热带,木质坚硬,有香气,可制器物及香料,又可入药。  4. 〔紫~〕常绿乔木,木材坚硬,带红色,可制贵重家具或工艺品。  5. 姓。

【檀】《唐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壇。《說文》木也。《詩·小雅》爰有樹檀。《註》善木。《鄭風》無折我樹檀。《註》强韌之木。《周禮·冬官考工記》鄭註:輻以檀。又《本草》紫檀白檀。《綱目》總謂之旃檀。又州名。《前漢·地理志》白檀縣,屬漁陽郡。唐置檀州。又姓。《統譜》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爲氏。又《集韻》時戰切,音善。人名。春秋饔人檀。漢典考證:〔《周禮·冬官考工記》中車輻。〕 謹按考工記無中車輻之文。今改考工記鄭註輻以檀。 考證:〔《周禮·冬官考工記》中車輻。〕 謹按考工記無中車輻之文。今改考工

【偎】◎ 紧挨着,亲密地靠着:~傍。~倚。~依。依~。小孩儿~在母亲的怀里。

【偎】《廣韻》烏恢切《集韻》《韻會》烏回切《正韻》烏魁切,音煨。昵近也。《列子·黃帝篇》不偎不愛,僊聖爲之臣。《字林》偎,仿佛見,不寡也。又《山海經》北海有國,名曰朝鮮天毒,其人水居,偎人愛人。《註》偎亦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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