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李潮八分小篆歌

逾月求我歌——李潮八分小篆歌

韵脚:下平七歌

平仄: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wǒ 1 qiú yú yuè

逾月求我歌释义

【我】◎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我】〔古文〕《唐韻》五可切《集韻》《韻會》語可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又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歌】1. 唱:~唱。~咏。~颂。~坛。~台舞榭。~舞。能~善舞。  2. 能唱的文词:唱~。~谱。~词。~诀。民~。诗~。~行(xíng )(旧诗的一种体裁,音节、格律比较自由)。诗言志,~咏言。

【歌】〔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求】1. 设法得到:~生。~成。~知。~索。~证(寻求证据,求得证实)。~实(讲求实际)。~同存异。~全责备。~贤若渴。实事~是。  2. 恳请,乞助:~人。~告。~乞。~医。~教。~助。  3. 需要:需~。供过于~。

【求】《唐韻》巨鳩切《集韻》《韻會》渠尤切,音裘。《說文》索也。《增韻》覓也,乞也。《易·乾卦》同氣相求。《詩·大雅》世德作求。又招來也。《禮·學記》發慮憲,求善良。又等也。《書·康誥》用康乂民作求。《傳》求,等也。言爲等匹於商先王也。又山水名。《山海經》歷石山東南一百里曰求山。求水出于其上,潛于其下。又姓。《三輔決錄》漢有求仲。又與裘通。《說文》裘字,古省作求。又與球通。《柳宗元·饗軍堂記》琉球作流求。又《集韻》恭于切,音拘。與蛷同。肌蛷,蟲名。或省作求。又《韻補》叶渠之切,音奇。《班昭·東征賦》貴賤貧富不可

【逾月】亦作“踰月”。1.古代礼制,士死后要满一个月,到第二个月才下葬,称为“逾月”之制。《左传·隐公元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杨伯峻注:“踰月者,歷二月也。”宋穆修《徐文质墓志铭》:“生能葬以其道,正合士礼踰月之制。”2.谓时间超过一个月。汉蔡邕《述行赋》:“延熹二年秋,霖雨逾月。”南唐李建勋《送人诗》:“相见未逾月,堪悲远别离。”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二:“乐饮逾月,忽飘然浮海去,逾岁而归。”3.犹言一个月后。宋秦观《录宝林事实》:“逾月,赐号宝林

逾月求我歌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