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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得佳名绕树芳——金钱花

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1|4 rào dé|děi|de shù fāng jiā míng

占得佳名绕树芳释义

【占】1. 迷信的人用铜钱或牙牌等判断吉凶:~卜。~卦。  2. 姓。 | 1. 据有,用强力取得:~据。霸~。强~。  2. 处于某种地位或情势:~理。~优势。  3. 口说,口授。  4. 估计上报:令民得以律~租。

【占】《唐韻》職廉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廉切,音詹。《說文》視兆問也。从卜口。《徐曰》會意。《易·繫辭》以卜筮者,尚其占。又《爾雅·釋言》隱占也。《疏》占者,視兆以知吉凶也。必先隱度,故曰隱占也。又《玉篇》也。《揚子·方言》視也。《韻會》凡相謂之占。占亦瞻也。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章豔切,音。《廣韻》固也。《韻會》固有也。《增韻》擅據也,著位也。《前漢·宣帝紀》流民自占八萬餘口。《王安石詩》坐占白鷗沙。又《韻會》隱度其辭,口以援人曰口占。《後漢·遵傳》遵常召善書吏於前,治私書謝親故,馮几口占書

【绕】1. 缠:~线。缠~。  2. 纠缠,弄迷糊:~嘴。~口令。  3. 走弯曲迂回的路:~远。~道。~越。  4. 围着转:~场一周。围~。环~。

【绕】《廣韻》而沼切《集韻》《韻會》《正韻》爾紹切,音擾。《說文》纏也。《干祿字書》遶,通繞。又姓。《左傳·文十三年》繞朝贈之策。《註》繞朝,秦大夫。又《集韻》人要切,音蟯。撓,或作繞。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树】1. 木本植物的通称:~木。~林。~大根深(喻势力大,根基牢固)。  2. 种植,培育:~艺(“艺”,种植)。~荆棘得刺,~桃李得荫。  3. 立,建立:~立。~敌。  4. 量词,相当于“株”、“棵”:一~梅花。  5. 姓。

【树】〔古文〕《唐韻》常句切《集韻》《韻會》《正韻》殊遇切,殊去聲。《說文》生植之總名。《左傳·昭二年》季氏有嘉樹,宣子譽之。《禮·祭義》樹木以時伐焉。《淮南子·原道訓》萍樹根于水,木樹根于土。又《爾雅·釋宮》屛謂之樹。《論語》邦君樹塞門。又《揚子·方言》牀謂之杠。北燕、朝鮮閒謂之樹。又獸名。《儀禮·鄉射禮》君國中射則皮樹中。《註》皮樹,獸名。謂皮作樹形以射之。又姓也。《後魏·官氏志》樹洛于氏。後改爲樹氏。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臣庾切,音豎。扶樹也。《徐鍇曰》樹之言豎也。種樹曰樹。《易·繫辭

【芳】1. 花草的香气:~香。~草。~菲(a.花草的香气;b.指花草)。~馥。~馨。芬~。  2. 喻美好的:~名。~龄(年龄,用于少女)。~姿(美好的姿态,用于少女)。~邻(关系融洽的邻居,用作敬辞)。流~百世。  3. 花卉:群~竞艳。~时(花盛时节)。 网

【芳】《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 《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漢典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貌也。〕 謹照原文貌改臭。 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

【佳名】1.好名声,美名。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德行》:“祖光禄少孤贫,性至孝,常自为母炊爨作食。王平北闻其佳名,以两婢餉之。”2.好名字。唐陆龟蒙《华阳巾》诗:“莲华峰下得佳名,云褐相兼上鹤翎。”明沉德符《野获编·科场·廷试》:“嘉靖末年,及今上近科,以大力得路者,改佳名以应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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