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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须平执——赋得秤,送孟孺卿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ǎng wò xū píng zhí

掌握须平执释义

【掌握】握zhǎngwò(1)[possess;master;knowwell]∶熟知并能运用除本国语言外,还掌握几种语言(2)[haveinhand;grasp]∶把握;控制掌握自己的命运汉

【掌握】手掌;手中。亦喻控制的范围。《列子·汤问》:“推於御也,齐辑乎轡衔之际,而急缓乎唇吻之和;正度乎胸臆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史记·淮阴侯列传》:“且汉王不可必,身居项王掌握中数矣,项王怜而活之。”唐杜甫《太子张舍人遗织成褥段》诗:“掌握有权柄,衣马自肥轻。”明吴承恩《贺少岩傅公晋秋卿障词》:“江淮大计,爰归掌握之间。”瞿秋白《乱弹·财神的神通》:“中国一切穷人的生命都在地主绅士的掌握里面。”2.控制;主持。《宋书·恩倖传序》:“赏罚之要,是谓国权,出内王命,由其掌握。”明刘基《为杭州郑善止题蓬莱山图》

【须】1. 必得,应当:无~。莫~有。必~。务~。~要。  2. 等待,停留:~留(迟留,留待)。  3. 男人面上生的毛,胡子:~眉(男子的代称)。~生(传统戏剧角色名,即“老生”)。  4. 〔~臾〕片刻,一会儿。  5. 像胡须的东西:~根。触~。

【平】1.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地。~面。~原。  2. 均等:~分。~行(xíng)。抱打不~。公~合理。  3.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列。~局。~辈。  4. 安定、安静:~安。~服。  5. 治理,镇压:~定。  6. 抑止(怒气):他把气~了下去。  7. 和好:“宋人及楚人~”。  8. 一般的,普通的:~民。~庸。~价。~凡。  9. 往常,一向:~生(a.从来;b.终身)。~素。  10. 汉语四声之一:~声。~仄。  11. 姓。  12. 〔~假(jiǎ )名〕日本

【平】〔古文〕《唐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又《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又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又治

【执】1. 拿着:~刃。~鞭。~笔。  2. 掌握:~政。~教(jiào )。  3. 捕捉,逮捕:战败被~。  4. 坚持:固~。~意。  5. 实行:~行。  6. 凭单:回~。  7. 朋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  8. 姓。

【执】《唐韻》《集韻》《韻會》之入切《正韻》質入切,音汁。守也,持也。《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又處也。《禮·樂記》師乙曰:請誦其所聞,吾子自執焉。又塞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聞執讒慝之口。又父之友曰執友。《禮·曲禮》見父之執,不問不敢對。《後漢·馬援傳》援爲梁松父執,松貴拜援牀下,援不之答。又捕也。《禮·檀弓》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孟子》執之而已。又姓。又執失代,三字姓。又與慹同。《前漢·朱博傳》豪强執服。《註》謂畏威懾服也。 本作,省作執。亦作瓡。漢典考證:〔《書·大禹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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