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拼音: zhào gē shēng
【棹歌】“櫂歌”。1.行船时所唱之歌。汉武帝《秋风辞》:“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南朝梁丘迟《旦发渔浦潭》诗:“櫂歌发中流,鸣鞞响沓嶂。”元萨都剌《江浦夜泊》诗:“棹歌未断西风起,两岸菰蒲杂雨声。”清魏源《武夷九曲诗》:“尚讶棹歌闻,那有市声起。”2.指《櫂歌行》曲。《南史·羊侃传》:“﹝侃﹞性豪侈,善音律,自造《采莲》、《櫂歌》两曲,甚有新致。”唐骆宾王《櫂歌行》:“相思无别曲,并在《櫂歌》中。”参见“棹歌行”。汉
【声】1.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音。~带。 2. 消息,音讯:~息。不通~气。 3. 说出来让人知道,扬言,宣称:~明。~辩(公开辩白)。~泪俱下。~嘶力竭。 4. 名誉:名~。 5. 音乐歌舞:~伎(女乐,古代的歌姬舞女)。~色。
【声】《字彙》同。《正字通》俗聲字。(聲)〔古文〕殸《唐韻》《集韻》《韻會》書盈切《正韻》書征切,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