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zhēng jí cǐ yán huā hù xià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及】1. 从后头跟上:来得~。赶不~。 2. 达到:~格。~第(古代科举考试中选,特指考取进士)。普~。过犹不~。 3. 趁着,乘:~时。~早。~锋而试。 4. 连词,和,跟:阳光、空气~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以~。
【此】1. 这,这个,与“彼”相对:~间。~后。~生。长~以往(老是这样下去)。从~。因~。 2. 这里,这儿:到~为止。
【此】《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檐】1. 房顶伸出墙壁的部分:房~儿。廊~。飞~。前~。~沟。~头。~牙。 2. 覆盖物的边沿或伸出的部分:帽~儿。
【檐】《唐韻》《集韻》《韻會》余廉切《正韻》移廉切,音鹽。《說文》也。《徐曰》俗作簷,非是。《禮·明堂位》復廟重檐。《註》重檐,外檐下壁復安板檐,以避風雨。見梠字註。又見樀字註。又別作櫩。《何晏·景福殿賦》飛櫩翼以軒翥。 《韻會》又作厃。《揚子·方言》秦謂之桷,齊謂之厃。又《集韻》《韻會》《正韻》都濫切,音擔。通作檐。《管子·七法篇》不明于則,而欲出號令,猶檐竿而欲定其未。又星名。《爾雅·釋天》河鼓謂之牽牛。《郭註》荆楚人呼牽牛星爲檐鼓。檐者荷也。厃字原作下厂。
【花】1. 植物的繁殖器官,典型的由“花托”、“花萼”、“花冠”、“雌蕊群”和“雄蕊群”组成,有各种形状和颜色,一般长得很美丽,有的有香味,凋谢后结成果实。 2. 供观赏的植物:~木。~草。~匠。~事(游春看花等事)。 3. 形状像花的东西:雪~。浪~。钢~。火~。棉~(棉的絮亦称花)。礼~(烟火)。挂~(指战斗中受伤)。 4. 用花装饰的:~圈(quān )。~篮。~灯。~车。 5.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不只一种颜色的:~样。~边。~~绿绿。印~。 6. 指“痘”:天~(一种急性传染病)。 7. 混
【花】〔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 《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鄭氏曰:,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户下】。指门扇下或门楣下。《左传·庄公八年》:“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后汉书·庞参传》:“自抱孙儿伏於户下。”2.户主的属下,多指奴隶或门客而言。汉王褒《僮约》:“资中男子王子渊,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惠买亡夫时户下髯奴便了,决贾万五千。”《元典章·户部三·户口条画》:“诸色人户下子弟,读书深通文学者,止免本身杂役。”《清会典事例·户部·户口》:“籍没人丁,凡係旗人户下者,均令旗人领买。”3.户名之下。宋王溥《五代会要·逃户》:“应有坐家破逃人户,其户下物业,并许别户陈告。”清黄六鸿《福惠全书·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