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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兰匪契真——至人无梦

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lán 1 zhēng fěi qì|qiè|xiè

征兰匪契真释义

【兰】1. 指“兰草”和“兰花”:~艾(“兰花”和“艾草”,喻君子和小人)。~谱(结拜盟兄弟时互相交换的帖子,上写各自家族的谱系。兰有香味,喻情投意合)。~摧玉折(喻贤人夭折,后多用来哀悼人不幸早死)。  2. 古书上指“木兰”。  3. 古同“栏”,家畜圈(juàn )。  4. 古同“斓”,斑斓。  5. 姓。

【兰】《唐韻》落干切《集韻》《韻會》《正韻》郞干切,音闌。《說文》香草也。《陸甸云》闌艸爲蘭,闌不祥也。《陸璣詩疏》其莖似藥草澤蘭,廣而長節,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易·繫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妾燕姞,夢天與蘭,曰: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屈原·離騷》紉秋蘭以爲佩。《爾雅翼》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又《本草》木蘭。《屈原·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又《管子·小匡篇》輕罪入蘭盾、鞈革二戟。《註》蘭卽所謂蘭錡,兵架也。又脈也。《史記·扁鵲傳》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註》支者順節,蘭者橫節。隂支蘭

【真】1. 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与“假”、“伪”相对:~诚。~谛。~挚。~心。逼~。认~。~才实学。~知灼见。  2. 确实,的确:~好。~正。~切。  3. 清楚,显明:看得~。咬字很~。  4. 本性,本原:纯~。天~。  5. 人的肖像:传(chuán )~。写~。  6. 汉字的楷书:~字。~书。~草隶篆。  7. 姓。

【真】同眞。俗字。

【征】1. 远行:长~。~途。~夫。~人。~衣。~帆(远行的船)。  2. 用武力制裁,讨伐:~服(用力制服)。~讨。~伐。~战(出征作战)。南~北战。  3. 召集:~兵。~募(招募兵士)。~集兵马。  4. 收集:~税。~粮。  5. 招请,寻求:~求。~稿。~婚。~聘(招聘)。~询(征求意见)。  6. 证明,证验:~引(引用,引证)。信而有~。  7. 表露出来的迹象:特~。~候。

【征】〔古文〕徰《廣韻》《集韻》《韻會》諸盈切《正韻》諸成切,証平聲。《爾雅·釋言》行也。《易·泰卦》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詩·小雅》之子于征。又《韻會》征,伐也。《易·離卦》王用出征。《書·大禹謨》惟時有苗弗率,汝徂征。《孟子》征者,上伐下也。又《正韻》征,取也。《禮·王制》關譏而不征。又姓。《前漢·司馬相如傳》厮征伯僑,而役羨門兮。《註》仙人,姓征,名伯僑。又《韻會》通政。《周禮·地官·小司徒》施其職,而平其政。《註》音征,稅也。當作征。又通正。《周禮·夏官》惟加田無國正。《註》音征,稅也。獨加賞之田無稅。

【匪】1. 强盗,抢劫财物的坏人:~徒。~首。叛~。  2. 不,不是:~夷所思(不是常人的想法)。获益~浅。

【匪】《唐韻》《集韻》《韻會》府尾切《正韻》甫尾切,非上聲。《說文》匪如篋。《玉篇》竹器方曰匪。《廣韻》器如竹篋。今从竹爲筐篚字。又《說文》一曰非也。《易·屯卦》匪媾。又《周禮·冬官考工記》且其匪色。《註》匪采,貌也。又《集韻》《正韻》芳微切,音霏。《禮·少儀》車馬之美,匪匪翼翼。《註》行而有文也。又《集韻》同騑。騑騑,馬行不止貌。又《正韻》敷文切,音分。《周禮·天官·大宰》八曰匪頒之式。《註》匪,分也,謂分賜羣臣也。《地官·廩人》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契】1. 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约。~据。房~。  2. 相合,相投:相~。~合。默~。~友。~分(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厚。  3. 用刀雕刻:~刻。~舟求剑。  4. 〔~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5. 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文(甲骨文)。 | ◎ 古同“锲”,用刀子刻。 | ◎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契】《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又姓。見《姓苑》。又《廣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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