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七之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zhēng 1|1 nà|nǎ|nèi|nā qiān qíng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思】1. 想,考虑,动脑筋:~想(a.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b.想法,念头;c.思量)。~忖。~索。~维。沉~。寻~。见异~迁。 2. 想念,挂念:~念。~恋。相~。 3. 想法:~绪。~致(新颖独到的构思、意趣)。构~。 4. 姓。 | ◎ 〔于~〕多胡须的样子,如“自捋颔下,则~~者如故矣”。
【思】〔古文〕恖《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正韻》息移切,音司。《說文》睿也。《書·洪範》思曰睿。《六書總要》念也,慮也,繹理爲思。又願也。《詩·大雅》思皇多士。《箋》願也。《正義曰》以意之所思,必情之所願也。又語巳辭。《詩·周南》不可泳思。又《大雅》神之格思。又語起辭。《詩·大雅》思齊太任。又《魯頌》思樂泮水。又《諡法》謀慮不愆曰思。又州名。楚黔中地,唐置思州,以思邛水得名。又姓。以諡爲氏,明有思志道。又《廣韻》《集韻》《類篇》《韻會》相吏切,音四。《揚雄·甘泉賦》儲精垂思。又悲也。《詩·小雅》思泣
【那】◎ 指较远的时间、地方或事物,与“这”相对:~里。~个。~样。~些。~时。~么。 | ◎ 同“哪”(一)(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 | ◎ 义同(一),“那”和“一”连读的合音,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个。~五年。 | ◎ 姓。
【牵情】感情;动情。唐朱庆馀《中秋月》诗:“孤高稀此遇,吟赏倍牵情。”唐孙鲂《柳》诗之四:“春物牵情不奈何,就中杨柳态难过。”宋贺铸《木兰花》词之一:“更无方便只尊前,説尽牵情多少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