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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把黄金买身贵——啁少年

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zhī|zhǐ bǎ|bà mǎi shēn guì huáng jīn

只把黄金买身贵释义

【只】1. 量词:一~鸡。  2. 单独的,极少的:~身。片纸~字。 | 1. 仅仅,惟一:~是(❶仅仅是;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❸但是)。  2.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顾。~管。~见树木,不见森林。

【只】《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

【把】1. 拿,抓住:~酒(拿着酒杯)。~玩(拿着赏玩)。  2. 控制,掌握:~握。~舵。  3. 看守:~守。~门儿。  4. 自行车、手推车等的手柄:车~。  5. 可以用手拿的小捆:秫秸~儿。  6. 专权,一手独揽:~持大权。  7. 从后托起小孩两腿使之大小便的动作:~尿。  8. 介词,义为拿,处置,致使:你能~他怎么样。  9. 量词。  10. 结盟:拜~子。~兄弟。 | 1. 物体上便于手拿的部分:刀~儿。  2. 被人作为说笑资料的言行:话~儿。

【把】《唐韻》博下切《集韻》《正韻》補下切《韻會》補瓦切,巴上聲。《說文》握也。《孟子》拱把之桐梓。《楚語》烝嘗不過把握。又《廣韻》持也。《增韻》執也。《戰國策》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胷。《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前漢·王溫舒傳》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又《釋名》把,播也。所以播除物也。又《唐韻》《集韻》《韻會》蒲巴切,音杷。與爬通。《前漢·貢禹傳》農夫捽草把土。《註》把,手掊之也。又《郊祀志》掊視得鼎。《註》掊,手把土也。又批把,樂器,推手前曰批,引手後曰把。詳批字註。又姓

【买】1. 拿钱换东西,与“卖”相对:~卖。~办(❶采购货物的人;❷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的中间人和经纪人)。~名。~好。~笑(旧指到妓院寻欢作乐)。~主。~方。~春(买酒,唐代酒名多带“春”字)  2. 招致:~祸。  3. 姓。

【买】《唐韻》《正韻》莫蟹切《集韻》《韻會》母蟹切,音蕒。《說文》作,市也。《增韻》售人之物曰買。《急就篇註》出曰賣,入曰買。《周禮·天官·小宰》聽賣買以質劑。《前漢·食貨志》衆民賣買五穀、布帛、絲緜之物。又姓。《氏族略》五代買叔午。

【身】1. 人、动物的躯体,物体的主要部分:~躯。人~。~材。~段。船~。树~。  2.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世。献~。  3. 亲自,本人:自~。亲~。~教。~体力行。  4. 统指人的地位、品德:出~。~分(fèn )。~败名裂。  5. 孕,娠:~孕。  6. 量词,指整套衣服:做了一~儿新衣服。

【身】《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

【贵】1. 价钱高,与“贱”相对:~贱(a.价格的高低;b.指人的地位高低;c.方言,无论如何)。春雨~如油。  2. 指地位高:~族。~戚。~望(尊贵的门第和声望)。  3. 敬辞,称与对方有关的事物:~国。~庚(请问别人年龄)。~姓。~干(gàn )(问人要做什么)。  4. 特别好的,重要的:~重(zhòng )。珍~。尊~。民为~。  5. 值得看重,重视:可~。  6. 指中国贵州省:云~高原。  7. 姓。

【黄金】uángjīn(1)[gold](2)铜黄金折。——《战国策·齐策四》太傅赍黄金。(3)金天作黄金色。——《广东军务记》(4)金黄色黄金络马头。——《乐府诗集·陌上桑》(5)见“金”

【黄金】。《书·舜典》“金作赎刑”孔传:“金,黄金。”孔颖达疏:“此传黄金,《吕刑》黄铁,皆是今之铜也。”2.金属名。赤黄色,质柔软,延展性大。为贵重金属,多用来制造货币、装饰品等。《易·噬嗑》:“六五:噬乾肉,得黄金。”高亨注:“噬乾肉得黄金,盖有人置黄金粒于乾肉之中,以谋害食者,食者以齿嚼之,而发现黄金粒也。”《史记·平準书》:“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裴駰集解引《汉书音义》:“白金,银也。赤金,丹阳铜也。”唐杜甫《望牛头寺》诗:“传灯无白日,布地有黄金。”仇兆鳌注引朱鹤龄曰:“《弥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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