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二十文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cè fēn|fèn zhī yuè zhōng
【策】1. 古代的一种马鞭子,头上有尖刺。 2. 鞭打:~马。鞭~。 3. 激励,促进:~动。~勉。 4. 古代称连编好的竹简:简~。 5. 古代帝王对臣下封土、授爵或免官:~命。~免。~封。 6. 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论。~问。 7. 杖:~杖。 8. 中国数学上曾经用过的一种计算工具,形状与“筹”相似。 9. 计谋,主意,办法:上~。献~。决~。政~。~划。束手无~。 10. 书法用字名称,指仰横。 11. 姓。
【策】《廣韻》楚革切《集韻》《韻會》測革切《正韻》恥格切,音。《儀禮註》策,也。《蔡邕·獨斷》策者,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單執一札,謂之爲。連編諸,乃名爲策。凡書,字有多有少,一行可盡者書之于,數行可盡者書之于方,方所不容者乃書于策。《禮·曲禮》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通攷》漢制,取士作策難問,試者投射答之,謂之射策。若錄政化得失顯問,謂之對策。又策書。《釋名》策書敎令于上,所以驅策諸下也。《左傳·僖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爲侯伯。又籌也,謀也。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支】1. 撑持,伸出,竖起:~撑。~援。体力不~。 2. 受得住:乐不可~。 3. 领款或付款:~付。 4. 调度,指使:~使。~应。~着儿。 5. 附属于总体的一个部分:总~。~流。~离。 6. 〔地~〕历法中用的十二个字: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7. 量词:一~笔。
【支】〔古文〕《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巵。《說文》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註》徐鍇曰:竹葉下垂也。《增韻》俗作攴,非。又《韻會》庶也。《詩·大雅》本支百世。《傳》支,支子也。《儀禮·士昏禮》支子則稱其宗。《註》支子,庶昆弟也。又《廣韻》持也。《左傳·定元年》天之所壞,不可支也。又《周語》武王克殷,作詩以爲飮歌,名之日支。《註》支,拄也。又《廣韻》度也。《晉書·職官志》有度支尚書。又《韻府》支,券也。《魏書·盧仝傳》一支付勳人,一支付行臺。《韓愈·寄崔立之詩》當如合分支。《註》今時人謂
【月中】中yuèzhōng[middleofamonth]每月的中间几天典
【月中】月亮里。亦指月宫。唐骆宾王《灵隐寺》诗:“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黄庭内景经·高奔》“高奔日月吾上道”唐梁丘子注:“月中五夫人字曰月魂。”明杨慎《丹铅总录·订讹》:“月中嫦娥,其説始于《淮南》及张衡《灵宪》,其实因常仪占月而误也……后讹为嫦娥,以‘仪’‘娥’同音耳。”清洪昇《长生殿·重圆》:“吾乃月主嫦娥是也。月中向有《霓裳》天乐一部,昔为唐皇贵妃杨太真于梦中闻得,遂谱出人间。”2.月光之中,月光下。唐王建《霓裳词》之九:“宫女月中更替立,黄金梯滑并难行。”月中,一本作“月明”。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