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三鍾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í fù|pì zhòng|chóng jīng máo
【职】1. 职务,分(fèn )内应做的事:~业。~务。~守。~权。天~。尽~。 2. 职位,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工。~位。~员。~称。以身殉~。 3.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当奉命。 4. 掌管:~掌。 5. 由于:~此而已。
【职】《廣韻》之弋切《集韻》《韻會》質力切,音織。《說文》記微也。《徐曰》國有六職,皆主記事之微也。《增韻》執掌也。《爾雅·釋詁》職,主也。《博雅》職,事也。《書·周官》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周禮·天官·大宰》九曰閒民,無常職。《註》謂無事業者。《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註》職,主也。志,旗幟也。謂掌旗幟之官也。又《爾雅·釋詁》職,常也。又貢也。《左傳·襄二十八年》共其職貢。《淮南子·原道訓》海外賓伏,四夷納職。《註》職,貢也。又專也。《詩·大雅》民之罔極,職涼善背。《註》專由小人,名爲直
【副】1. 第二位的,辅助的,区别于“正”、“主”:~职。~手。~官。~使。 2. 附带的,次要的:~业。~品。~食。~刊。~歌。~产品。~作用。 3. 相配,相称(chèn ):名实相~。其实难~。 4. 量词(a.一组或一套,如“一~手套”,“全~武装”;b.指态度,如“一~笑脸”)。 | ◎ 剖开,裂开:“不坼不~”。
【副】《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敷救切,否去聲。貳也。《前漢·功臣表》副在有司。《廣韻》佐也,稱也。又《爾雅·釋詁》審也。《註》副者,次長之稱。審猶察也。又后夫人首飾。《詩·鄘風》副笄六珈。《註》首飾也。編髮爲之。又《韻會》芳遇切,音赴。義同。又《唐韻》芳福切《集韻》《韻會》芳六切,音覆。剖也,判也,裂也。又《唐韻》芳逼切《集韻》《韻會》拍逼切,音逼。《廣韻》析也。《禮·曲禮》爲天子削爪者,副之。《註》旣削又四析之,乃橫斷之。又作疈。《周禮·春官》以疈辜祭四方百物。《註》疈牲胷也。又《籀文》作疈。《六書故
【重】1. 分(fèn)量较大,与“轻”相对:~负。~荷。~量(liàng )。~力。举~。负~。 2. 程度深:~色。~病。~望。~创。 3. 价格高:~价收买。 4. 数量多:~金聘请。眉毛~。~兵。 5. 主要,要紧:~镇。~点。~任。~托(国家重大的托付)。~柄。 6.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视。尊~。器~。隆~。 7. 言行不轻率:慎~。自~。 | 1. 再:~复。~申。~版。~沓(重复繁冗)。~阳。~逢。 2. 〔~庆〕地名,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地处中国西南。 3. 层:~叠。~霄。
【重】〔古文〕《唐韻》柱用切《集韻》《韻會》儲用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又《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又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又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又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又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
【旌旄】用以指挥的旗子。汉刘向《说苑·权谋》:“有狂兕从南方来,正触王左驂,王举旌旄而使善射者射之。”唐李频《陕府上姚中丞》诗:“关东领藩镇,闕下授旌旄。”2.泛指旗帜。宋苏辙《送吕希道少卿知滁州》诗:“长恠名卿亦坐曹,忽乘五马列旌旄。”清恽敬《新喻县文昌宫碑铭》:“是日肇祀於新宫,牲腯酒馨,旌旄从风。”3.借指官兵。唐杜甫《喜闻官军已临赋境二十韵》:“秦山当警蹕,汉苑入旌旄。”清吴伟业《避乱》诗之六:“此地村人居,不足容旌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