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奉酬韦祭酒偶游龙门北溪忽怀骊山别业因以言志…之作

只命独留秦——奉酬韦祭酒偶游龙门北溪忽怀骊山别业因以言志…之作

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ī|zhǐ dú mìng liú qín

只命独留秦释义

【只】1. 量词:一~鸡。  2. 单独的,极少的:~身。片纸~字。 | 1. 仅仅,惟一:~是(❶仅仅是;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❸但是)。  2.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顾。~管。~见树木,不见森林。

【只】《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

【独】1. 单一,只有一个:~唱。~立。~霸。~裁。~创。~特。~辟蹊径(喻独创新风格或新方法)。~具慧眼(形容眼光敏锐,见解高超)。  2. 老而无子:鳏寡孤~。  3. 难道,岂:“君~不见夫趣(趋)市者乎?”  4. 〔~孤〕复姓。  5. 语助词,犹“其”:“弃君之命,,~谁受之?”

【独】《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犢。《說文》犬相得而。从犬蜀聲。羊爲羣,犬爲獨也。又獸名。《埤雅》顏從曰:獨一叫而猨散,鼉一鳴而龜伏。或曰鼉鳴夜,獨叫曉。獨,猨類也。似猨而大,食猨。今俗謂之獨猨。蓋猨性羣,獨性特,猨鳴三,獨叫一,是以謂之獨也。又獨,獸名。詳前字註。又《廣韻》單獨。《詩·小雅》哀此惸獨。《傳》獨,單也。《又》念我獨兮。《爾雅·釋山》獨者蜀。《疏》蟲之孤獨者名蜀,是以山之孤獨者亦名曰蜀也。《揚子·方言》一蜀也。南楚謂之獨。又山名。《山海經》獨山,多金玉美石。又《廣韻》複姓有獨

【命】1.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生~。救~。逃~。拼~。~脉。性~。相依为~。  2.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寿数等:天~。~相(xiàng )。~运(a.迷信指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b.喻发展变化的趋向,如“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  3.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奉~。遵~。~令。使~。  4. 给予(名称等):~名。~题。~意。  5. 指派,使用:~官。

【命】《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鳴去聲。《説文》使也。《書·堯典》乃命羲和。又《玉篇》敎令也。《書·大禹謨》文命敷于四海。《傳》言其外布文德敎命。《說命》王言惟作命。《易·泰卦》自邑告命。《增韻》大曰命,小曰令。上出爲命,下稟爲令。又《爾雅·釋詁》命,告也。又《易·乾卦》各正性命。《疏》命者,人所稟受。《說卦》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註》命者,生之極。《左傳·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疏》命雖受之天地,短長有本,順理則壽考,逆理則夭折,是以有動作禮義威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秦】1.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朝(zhāo )~暮楚。~晋之好。~楼楚馆(旧时指妓院)。  2. 中国朝代名:~代。~镜高悬(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亦称“明镜高悬”)。  3.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

【秦】〔古文〕《唐韻》《廣韻》匠隣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慈隣切,音螓。國名。《說文》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詩·秦風·車鄰註》秦,隴西谷名。在雍州鳥鼠山之東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韻會》春秋秦國,漢置天水郡,後魏改秦州。《釋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又三秦。《史記·項羽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將,章邯雍王,司馬欣塞王,董翳翟王,爲三秦。又大秦國。《後漢·西域傳》大秦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其人民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又姓。秦自顓頊後,子嬰旣滅,支庶以爲秦氏。又《說文》一曰秦,禾名。又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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