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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如十挺墨——

韵脚:入二十五德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zhǐ shí rú mò

指如十挺墨释义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十】《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如】1. 依照顺从:~愿。~意。~法炮制。  2. 像,相似,同什么一样:~此。~是。~同。~故。~初。游人~织。  3. 比得上,及:百闻不~一见。自叹弗~。  4. 到,往:~厕。  5. 假若,假设:~果。~若。假~。  6. 奈,怎么:~何。不能正其身,~正人何?  7. 与,和:“公~大夫入”。  8. 或者:“方六七十,~五六十”。  9.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事物的状态:突~其来。  10. 表示举例:例~。  11. 应当:“若知不能,则~无出”。  12. 〔~月〕农历二月的别称。  1

【墨】1. 写字绘画用的黑色颜料:一锭~。~汁。~盒。~迹。~宝(珍贵的字画。亦用来尊称别人写的字、画的画)。  2. 写字画画用的各色颜料:~水。油~。粉~登场。  3. 黑色或接近于黑色的:~黑。~面(a.黑的脸色;b.指墨刑)。~镜。~绿。~菊。~晶(黑色的水晶)。  4. 贪污:贪~。~吏。  5. 古代一种刑罚,在脸上刺字并涂墨(亦称“黥”):~刑。  6. 姓。  7. 古同“默”,缄默。

【墨】《唐韻》莫北切《集韻》《韻會》《正韻》密北切,音默。《說文》書墨也。《西京雜記》漢尚書令,僕承郞,月給隃糜墨。魏晉閒以黍燒烟,和松煤爲之。唐初高麗歲貢松烟墨。宋熙寧閒,張遇供御墨,始用油烟入麝,謂之龍劑。《李堅墨評》古有李廷珪墨爲第一,張遇墨次之,兗州朗墨又次之。又《禮·玉藻》卜人定龜,史定墨。《註》凡卜,必以墨畫龜,乃鑽之,觀所坼以占吉凶。又度名。《小爾雅》五尺爲墨,倍墨爲丈。《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又五之一,鑿其額,涅以墨書。《書·伊訓》臣下不匡其墨。又哀容。《孟子》歠粥面深墨。又氣色下也。《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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