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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学吹箫便得仙——闻河中王铎加都统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zhī|zhǐ xué chuī xiāo biàn|pián dé|děi|de

只学吹箫便得仙释义

【只】1. 量词:一~鸡。  2. 单独的,极少的:~身。片纸~字。 | 1. 仅仅,惟一:~是(❶仅仅是;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❸但是)。  2.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顾。~管。~见树木,不见森林。

【只】《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

【学】1. 效法,钻研知识,获得知识,读书:~生。~徒。~习。~业。~友。~者。~阀。~制。~历。~步邯郸(讥讽人只知模仿,不善于学而无成就,亦作“邯郸学步”)。  2. 传授知识的地方:~校(简称“学”或“校”)。~院。~府。中~。大~。上~。  3. 掌握的知识:~问(简称“学”)。~术(一切学问的总称)。~位。~士(a.学位名,大学毕业生;b.古代官名)。才~。治~。~识。博~多才。  4. 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说。哲~。数~。小~(a.古代指文学、音韵、训诂学;b.现指初等学校)。

【学】《唐韻》胡覺切《集韻》《韻會》《正韻》轄覺切,音鷽。《說文》覺悟也,本作斆,篆作學。《增韻》受敎傳業曰學。朱子曰:學之爲言效也。《詩·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書·說命》王人求多聞,時惟建事。學于古訓,乃有獲。《禮·學記》君子之於學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樂其友而信其道。又學校,庠序總名。《禮·王制》天子命之敎,然後爲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辟雍,諸侯曰頖宮。又姓。見《姓苑》。又叶許旣切,音戲。《前漢·匡張孔馬敘傳》樂安裒裒,古之文學。叶下司,司音細。又叶後

【吹箫】1.吹奏箫管。《史记·周勃世家》:“勃以织薄曲为生,常为人吹簫给丧事。”唐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簫。”清钱谦益《偶读<史记>戏书纸尾》诗之二:“牘背千金狱始明,吹簫织薄可怜生。”2.用伍子胥吴市吹箫乞食事,谓乞食。唐虞世南《结客少年场行》:“吹簫入吴市,击筑游燕肆。”郁达夫《怀扬州》诗:“乱掷黄金买阿娇,穷来吴市再吹簫。”详“吴市吹簫”。3.汉刘向《列仙传·萧史》:“萧史者,秦穆公时人也,善吹簫,能致孔雀、白鹤於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后遂以“吹簫”为缔结

【便】1. 顺利,没有困难或阻碍:~当。~利。~道。~民。  2. 简单的,礼节上非正式的:~宴。~衣。~函(形式比较简便的信件)。简~。随~。~宜(适当地,看事实需要而自行处理事情)。  3. 便利的时候:~中请来信。  4. 就:说了~做。  5. 排泄屎尿或排泄出来的屎尿:大~。~秘。 | 1. 〔~~〕肚子肥大的样子,如“大腹~~”。  2. 〔~宜〕物价较低:这些东西都很~宜。占~宜(小利,私利。)  3. 〔~嬖〕封建统治者所亲近宠爱的人。  4. 〔~佞〕善于用花言巧语讨好的人。

【便】《廣韻》婢面切《集韻》《韻會》《正韻》毗面切,音卞。順也,利也,宜也。《荀子·議兵篇》汝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所謂仁義者,大便之便也。《前漢·趙充國傳》留屯田十二便。又習也。《禮·表記》唯欲行之浮于名也。故自謂便人。《註》亦言其謙也。辟仁聖之名,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又安也。《前漢·武帝紀》便殿火。《註》凡言便殿,便宮,便坐者,所以就便安也。又卽也,輒也。《莊子·達生篇》若乃夫沒人,則未嘗見舟。而便操之也。又溲也。《前漢·張安世傳》郞有醉便殿上者,安世曰:何知非反水漿耶。又《集韻》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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