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祗以奄鲁——琴操十首。龟山操

平仄:平 仄 仄 仄

拼音: zhī yǐ yǎn|yān lǔ

祗以奄鲁释义

【祗】◎ 敬,恭敬:~回。~仰。~奉。~承。~候。~应。

【祗】〔古文〕祬《廣韻》旨夷切。《集韻》《韻會》烝夷切《正韻》旨而切,音脂。《爾雅·釋詁》敬也。《書·大禹謨》祗承于帝。《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德敎國子,中和祗庸孝友。 《正譌》从示,氐聲。見神示則敬。會意。《正字通》與祇通。郝敬曰:祗从氏下一,韻書別出,其實同。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奄】1. 覆盖:~有天下。  2. 忽然,突然:~弃(忽然抛弃)。~忽(忽然,如“~~如神”)。~然。  3. 气息微弱:~~一息。 | 1. 古同“阉”,指宦官。  2. 古同“淹”,停留,久留。

【奄】《廣韻》《集韻》《韻會》衣檢切《正韻》於檢切,音厭。《說文》覆也,大有餘也。从大申,申,展也。一曰忽也,遽也。《書·立政》奄甸萬姓。《詩·周頌》奄有四方。又人名。《詩·秦風》子車奄息。又《正韻》衣炎切,音淹。久觀也。《詩·周頌》奄觀銍艾。又久留也。《漢·更定郊祀樂歌》神奄留,臨須搖。《註》奄讀淹。須搖,須臾也。又神夕奄虞蓋孔享。又國名。東諸侯助紂爲虐者。《書·多方》王來自奄。又奄里,在魯城東,卽曲阜舊城址。《通志》謂之商奄里。又《集韻》於贍切《正韻》於豔切,音。精氣閉藏也。《周禮·春官》奄人。劉昌宗讀。漢

【鲁】1. 愚拙,蠢笨:愚~。粗~。~莽。  2.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山东省西南部。  3. 中国山东省的别称。  4.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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