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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之沣、镐、、杜——永州八记

韵脚:上十姥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zhì zhī fēng gǎo|hào dù

致之沣、镐、、杜释义

【致】1. 送给,给予:~仕(退休)。~辞。~电。~力。~哀。~命。  2. 招引,使达到:~病。~使。以~。专心~志。  3. 样子,情趣:大~。别~。景~。兴(xìng )~。  4. 细密,精细:~密。精~。

【致】《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沣】1. 〔~水〕水名,在中国陕西省。  2. (灃) 方言集汇

【沣】《廣韻》敷空切《集韻》《韻會》敷馮切,音豐。水名。《前漢·地理志》水出扶風鄠縣東南。《書·禹貢》灃水攸同。又作豐。《詩·大雅》豐水東注。 亦作鄷。《潘岳·關中記》鄷鄗潦潏。

【镐】◎ 刨土的工具。 | ◎ 西周的国都,在今陕西省长安西北。

【镐】《唐韻》乎老切《集韻》下老切,音晧。《說文》溫器也。又《說文》地名。武王所都,在長安西上林苑中。《詩·大雅》鎬京辟雍。《傳》武王作邑於鎬京。《書·洪範傳》以箕子歸鎬京。《釋文》鎬,胡老反。本又作鄗。又《正字通》靈夏等地,亦曰鎬。《詩·小雅》侵鎬及方。《箋》鎬、方,皆北方地名。《又》來歸自鎬,我行永久。《劉向疏》吉甫之歸,周厚賜之,其詩曰:來歸自鎬,鎬去京師千里,王肅以鎬爲鎬京,王基非之。又《何晏·景福殿賦》故其華表,則鎬鎬鑠鑠。《註》皆謂光顯昭明也。

【杜】1. 落叶乔木,果实圆而小,味涩可食,俗称“杜梨”,亦称“甘棠”、“棠梨”。木材可做扁担或刻图章。  2. 阻塞(sè),堵塞(sè):~绝。~塞(sè)。~门谢客,防微~渐。  3. 〔~撰〕凭自己的意思没有根据地编造。  4. 姓:~康(相传最早发明酿酒的人,文学作品中借指酒)。

【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動五切,音。《說文》甘棠也。牡曰棠,牝曰杜。樊光曰:赤者爲杜,白者爲棠。《陸璣·草木疏》赤棠,子澀而酢,無味。木理韌,可作弓幹。與《說文》不同。又塞也。《書·費誓》杜乃擭。《周禮·夏官·大司馬》犯令凌政則杜之。又《爾雅·釋草》杜榮。《註》似茅,皮可爲索。又香草名。《屈原·九歌》采芳洲兮杜若。又繚之兮杜蘅。又《方言》東齊謂根爲杜。又澀也。又《本草》杜仲,藥名。又《博雅·釋蟲》杜伯,蠍也。又姓。《廣韻》本帝堯劉累之後。出京兆、濮陽、襄陽三望。又《集韻》董五切,音睹。姓也。楚有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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