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拼音: zhí zhǐ yàn bì hù
【直】1. 不弯曲:~线。~角。~径。~立。~截了当。~觉(jué)。~观。 2. 把弯曲的伸开:~起腰来。 3. 公正合理:是非曲~。理~气壮。耿~。正~。 4. 爽快,坦率:~爽。~率(shuài)。~谏。~诚。~言不讳。 5. 一个劲儿地,连续不断:一~走。~哭。 6. 竖,与“横”相对:不要横着写,要~着写。 7. 汉字笔形之一,自上至下。 8. 姓。 典
【直】〔古文〕《唐韻》除力切《集韻》逐力切,音値。《說文》正見也。《博雅》正也。《玉篇》不曲也。《易·坤卦》直其正也。《書·洪範》王道正直。又準當也。《禮·投壺》馬各直其算。《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爲皮幣,直四十萬。又《增韻》當也。《儀禮·士冠禮》主人立于阼階下,直東序西面。《疏》謂當堂上東序牆也。又伸也。《孟子》枉尺而直尋。又《玉篇》侍也。《晉書·羊祜傳》悉統宿衞,入直殿中。又順也。《詩·鄭風》洵直且侯。又猶宜也。《詩·魏風》爰得我直。又猶但也。《孟子》直不百步耳。又猶故也。《史記·留侯世家》張良嘗遊下邳,圯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宴】1. 以酒饭款待宾客:~客。~饮。~席。 2. 聚会在一起吃酒饭:~会。~集。 3. 酒席:设~。国~。盛(shèng)~。 4. 乐(lè),安闲:~娱。~嬉。~乐(yuè )。~居。
【宴】《唐韻》於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甸切,音燕。《說文》安也。从宀妟聲。《爾雅·釋訓》宴宴,居息也。《易·隨卦》君子以嚮晦,入宴息。《詩·衞風》總角之宴,言笑晏晏。《註》言總角之時,與爾宴樂言笑也。又宴饗。古者饗爲盛禮,或饗而不宴,或宴而不饗。《左傳·宣十六年》王饗有體薦,宴有折俎。《註》饗則半解其體而薦之,宴則體解節折,升之於俎,使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又《集韻》通作燕。《詩·小雅》以燕樂嘉賔之心。《註》燕安也。又叶於旰切,音案。《班固·西都賦》殊形詭制,每各異觀。乗茵步輦,惟此息宴。觀去聲。
【梐枑】◎梐枑bìhù[stockade]古代官署前拦挡行人的栅栏,用木条交叉制成
【梐枑】用木条交叉制成的栅栏,置于官署前遮拦人马。又称行马。《周礼·天官·掌舍》:“掌王之会同之舍,设梐枑再重。”郑玄注引杜子春曰:“梐枑,谓行马。”唐元稹《梦游春七十韵》:“石压破栏干,门摧旧梐枑。”章炳麟《訄书·经武》:“夫家有梐枑,而国有甲兵,非大同之世,则莫是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