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三十七号
平仄:平 仄 仄 平 仄
拼音: cháo|zhāo zhǐ jìng 4 ào
【嘲】◎ 讥笑,拿人取笑:~笑。~弄。~骂。~诮。~谑。冷~热讽。 | ◎ 〔~哳(zhā)〕同“啁哳”。
【嘲】《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陟交切,音。《說文》謔也。《玉篇》言相調也。《前漢·揚雄傳》執蝘蜓而嘲黽龍。 《說文》通作啁。《集韻》或作謿。漢典考證:〔《前漢·揚雄傳》執蜓而嘲黽龍。〕 謹照原文改蝘。 考證:〔《前漢·揚雄傳》執蜓而嘲黽龍。〕 謹照原文改蝘。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指】〔古文〕《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又《增韻》指
【竞】◎ 比赛,互相争胜:~争。~赛。~技。~选。
【竞】《廣韻》渠敬切《集韻》《韻會》渠映切《正韻》具映切,音傹。彊也。《書·立政》乃有室大競。《爾雅·釋詁》競,彊也。《左傳·僖七年》心則不競,何憚于病。又爭也,逐也,高也,遽也。《詩·商頌》不競不絿。《註》競,逐也。《左傳·襄十年》鄭其有災乎,師競已甚。《註》爭競也。《哀二十三年》: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註》競,遽也。又《增韻》盛也。《左傳·昭三年》二惠競爽。又《集韻》或作。亦作傹。《周禮·春官·鐘師註》繁遏執傹也。《韻會補》又作倞。《開元五經文字》毛詩:秉心無倞。又借作境。《秦詛楚文》奮兵盛師,
【注】1. 灌进去:~入。~射。大雨如~。 2. (精神、力量)集中在一点:~视。~目。~意。 3. 用文字来解释词名:~解。~释。~音。夹~。 4. 解释词句所用的文字:~疏(注解和解释注解的文字的合称)。 5. 记载,登记:~册。~销。 6. 赌博时所下金钱财物:下~。赌~。 7. 量词,多用于款项或交易:一~钱。
【注】《唐韻》之戍切《集韻》《韻會》朱戍切,音註。《說文》灌也。《增韻》水流射也。《詩·大雅》豐水東注。又引也。《前漢·溝洫志》注塡淤之水,漑舄鹵之地。又意所嚮曰注。《管子·君臣下篇》君人者上注。《註》上謂注意於上天。又記也。《通俗文》記物曰注,因支分派別之意。又凡以傳釋經曰注,通作註。又聚也。《周禮·天官》獸人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又擊也。《莊子·達生篇》以黃金注者。又屬也。《爾雅·釋天》注旄首曰旌。《註》言以旄牛尾屬之竿首。又屬矢於弦也。《左傳·襄二十三年》樂射之不中,又注則乗槐本而覆。又附藥亦爲注。《周禮
【傲】1. 自高自大:骄~。~岸(形容性格高傲)。~骨。~慢(轻视别人,对人没有礼貌)。~视。高~。孤~。 2. 藐视,不屈:~然。~霜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