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zhōng bǎo rán qīng zhēn
【终】1. 末了(liǎo ),完了(liǎo),与“始”相对:年~。~场(末了一场)。~极。~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端。靡不有初,鲜克有~(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2. 从开始到末了:~年。~生。饱食~日。 3. 人死:临~。送~。 4. 到底,总归:~归。~究。~于。~将成功。 5. 姓。
【终】〔古文〕夊《廣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螽。《說文》絿絲也。又《玉篇》極也,窮也。《集韻》一曰盡也。《易·繫辭》《易》之爲書也,原始要終。《書·仲虺之誥》愼厥終,惟其始。《詩·大雅》高朗令終。又《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又《左傳·文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疏》歸其餘,分置于終末。言於終末乃置閏也。又《左傳·襄九年》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又《爾雅·釋天》月在壬曰終。又《前漢·法志》地方一里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方十里,成十爲終。又姓。《左傳·定四年
【保】1. 看守住,护着不让受损害或丧失:~卫。~管。~健。~障。~密。明哲~身。朝不~夕(早晨保不住晚上会发生什么情况。形容形势危急)。 2. 维持原状,使不消失或减弱:~持。~洁。~质。~墒。 3. 负责:~证。~荐。~修。~险。确~。担~。 4. 旧时户口的一种编制,若干甲为一保。 5. 旧称佣工:酒~(酒店服务人员)。佣~。 6. 姓。
【保】注解:〔古文〕《廣韻》《集韻》《韻會》補抱切《正韻》補道切,音寶。安也。《周禮•天官》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五曰保庸。《註》保庸,安有功者。又恃也,守也。又《禮•月令》四鄙入保。《註》小城曰保。又都邑之城曰保。又任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令五家爲比,使之相保。《註》保猶任也。又全之也,佑也。《書•召誥》天迪格保。《註》格正夏命而保佑之。又《詩•小雅》天保定爾,亦孔之固。又《說文》養也。《增韻》抱也。《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禮•文王世子》入則有保,出則有師。《前漢•宣帝紀》嘗有阿保之功。《註》阿,倚
【然】1. 对,是:~否。不~。不以为~。 2. 以为对,答应,信守:~纳(以为对而采纳)。~诺(许诺,信守诺言)。 3. 这样,如此:当~。~后。~则。 4. 表示一种语气(a.表决定,犹焉,如“寡人愿有言~”;b.表比拟,犹言一般,如“如见其肺肝~”)。 5. 用于词尾,表示状态:显~。忽~。飘飘~。 6. 古同“燃”。
【然】〔古文〕《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如延切,音。《說文》燒也。《註》徐鉉曰俗作燃。蓋后人增加。《孟子》若火之始然。《管子·弟子職》蒸閒容蒸,然者處下。《文劉績曰》古者,束薪蒸以爲燭。蒸,細薪也。稍寬其束,使其蒸閒可各容一蒸,以通火氣。又使已然者居下,未然者居上,則火易然也。《集韻》通作。又《玉篇》許也,如是也。譍言也。《史記·張耳陳餘傳》此固趙國立名義不侵爲然諾者也。又《廣韻》語助。《禮·檀弓》歲旱,穆公召縣子而問然。《註》然之言焉也。又《廣韻》如也。《詩·邶風》惠然肯來。《禮·檀弓》貿貿然來
【清真】◎清真qīngzhēn(1)[pureandsimple]∶纯真朴素清真寡欲(2)[realandnatural]∶真实自然文贵清真(3)[Islamic;Muslim]∶明清时,中国伊斯兰教学者介绍该教教义,曾用“清净无染”、“真主原有独真,谓之清真”等语,称颂该教崇奉的真主。故称伊斯兰教为清真教,寺曰清真寺清真寺
【清真】1.纯真朴素。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清真寡欲,万物不能移也。”唐李白《鸣皋歌奉饯从翁清归五厓山居》:“我家仙翁爱清真,才雄草圣凌古人,欲卧鸣皋絶世尘。”明沉受先《三元记·赏花》:“縞素花王,逞清真国色。”《再生缘》第二回:“莫道丰姿堪絶世,况兼情性亦清真。”2.真实自然。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形容》:“絶佇灵素,少迴清真,如觅水影,如写阳春。”清薛雪《一瓢诗话》一七二:“文贵清真,诗贵平澹。”3.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的常用语。明清时,中国伊斯兰教学者介绍该教教义,曾用“清净无染”、“真乃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