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二十陌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zhái ān dé|děi|de liú
【宅】1. 住所,房子(多指较大的):住~。内~(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门。~邸。~第。 2. 葬地,墓穴:~兆(坟墓的四界)。 3. 居住:~心仁厚(居心仁义厚道)。 汉
【宅】〔古文〕《唐韻》場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又叶徒落
【安】1. 平静,稳定:~定。~心。~宁。~稳。~闲。~身立命。~邦定国。 2. 使平静,使安定(多指心情):~民。~慰。~抚。 3.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之若素(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毫不在意)。 4. 没有危险,不受威协:平~。转危为~。 5. 装设:~置。~家立业。 6. 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他~的什么心? 7. 疑问词,哪里:~能如此? 8. 姓。
【安】《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刘】◎ 姓。 方言集汇
【刘】〔古文〕鎦《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殺也。《書·盤庚》重我民,無盡劉。《詩·周頌》勝殷遏劉。《左傳·成十三年》劉我邊陲。又《爾雅·釋詁》劉,也。《疏》謂敷也。又《爾雅·釋詁》劉,樂也。《疏》木枝葉稀疎不均爲樂。《詩·大雅》捋采其劉。《毛傳》劉,爆爍而希也。又《爾雅·釋木》劉,劉杙。《註》劉子生山中。《疏》劉一名劉杙,其子可食。又姓。《韻會》凡二十五望,自陶唐氏劉累之後。又《集韻》力九切,留上聲。好也。又《集韻》龍珠切,音鏤。殺也。漢禮,立秋有貙劉。又《同文備考》作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