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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非弃掷——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適、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fēi zhū hóu qì zhì

诸侯非弃掷释义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

【诸侯】◎诸侯zhūhóu[thefeudalprinces;dukesorprincesunderanemperor]古时帝王所辖各小国的王侯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宋·苏洵《六国论》漢

【诸侯】1.古代帝王所分封的各国君主。在其统辖区域内,世代掌握军政大权,但按礼要服从王命,定期向帝王朝贡述职,并有出军赋和服役的义务。《易·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史记·五帝本纪》:“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宋高承《事物纪原·官爵封建·诸侯》:“《帝王世纪》曰:女媧未有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炎帝世,乃有诸侯,风沙氏叛,炎帝修德,风沙之民自攻其君,则建侯分土自炎帝始也。”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一节:“为了统治广阔的被征服地区,周初曾大规模分封诸侯,即‘封邦建国’

【弃掷】◎弃掷qìzhì[throwaway;giveup]乱丢乱扔弃掷逦迤。——唐·杜牧《阿房宫赋》

【弃掷】抛弃。唐杜甫《投简咸华两县诸子》诗:“自然弃掷与时异,况乃疏顽临事拙。”宋苏辙《次韵王巩上元见寄》之一:“弃掷良宵君谓何,清天流月鑑初磨。”明张溥《孟门行》:“本以结同心,何知反弃掷。”清方苞《储礼执文稿序》:“而世之登高科,致膴仕者,出其所业,众或弃掷而不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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