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九麌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平 仄
拼音: zhǔ qǔ bà|ba|pí rén huò fán qín
【主】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6. 预示:早霞~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主】〔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又宰也,守也,宗也。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罢】1. 停,歇:~休。~工。~课。~市。~论(打消了打算)。~笔(停止写作)。 2. 免去,解除:~免。~官。~职。~黜。 3. 完了,毕:吃~饭。 | ◎ 同“吧”。 | ◎ 古同“疲”,累。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惑】1. 心疑不定,不明白对还是不对:疑~。困~。惶~。智者不~。 2. 使迷乱:迷~。~乱。~人耳目。蛊~人心。
【烦】1. 苦闷,急躁:~躁。~乱。~恼。~闷。~郁。心~意乱。 2. 又多又乱:不厌其~。要言不~。~絮。~琐。~冗。~文。麻~。 3. 搅扰:~扰。~嚣。 4. 敬辞,表示请、托:~劳。~请。
【烦】《唐韻》附袁切《集韻》《韻會》符袁切,音樊。《說文》熱頭痛也。又《增韻》不也。《書·說命》禮煩則亂。又《玉篇》干煩也。《左傳·僖二十九年》敢以煩執事。又《禮·樂記》衞音趨數煩志。《註》煩,勞也。又《左傳·定二年》嘖有煩言。《註》煩,言忿爭。又《增韻》悶也。《史記·倉公傳》病使人煩懣。又鳥名。《司馬相如·上林賦》煩鶩鷛。《註》徐廣曰:煩鶩,一作番。《漢書·音義》煩鶩,鳧也。郭璞云:煩鶩,鴨屬。又地名。《戰國策》襲燕樓煩數縣。《註》樓煩,屬鴈門。又叶符筠切。《陳琳·大暑賦》料救藥之千百兮,祇累熱而增煩。燿靈管
【擒】◎ 捉拿:~拿。生~。就~。欲~故纵。~贼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