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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阴阳顺——八风从律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shùn zì dé|děi|de yīn yáng

自得阴阳顺释义

【顺】1. 趋向同一个方向,与“逆”相对:~风。~水。~境。~水推舟。~风使舵。  2. 沿,循:~城街。~理成章。~藤摸瓜。  3. 依次往后:~序。~次。  4. 随,趁便:~便。~势。~手牵羊。  5. 整理:理~。~修(整理修治)。  6. 服从,不违背:~从。~应。孝~。温~。  7. 适合,不别扭:~适。~情。~眼。~差(chā)。  8. 姓。

【顺】〔古文〕巡《唐韻》《正韻》食閏切,盾去聲。《說文》理也。从頁从巛,會意。川流也。《玉篇》從也。《詩·大雅》有覺德行,四國順之。《箋》有大德行,則天下順從其政。《釋名》順,循也,循其理也。又放之也。《儀禮·大射儀》大射正執弓,以袂順左右隈。《疏》以袂向下,於弓隈順放之。又山名,水名。《山海經》有順山,順水出焉。又《釋名》鳳皇五色,心文曰德,翼文曰順。又《揚子·方言》目好謂之順。《註》言流澤也。又《增韻》和也。《易·豫卦》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疏》聖人和順而動,合天地之德,故天地亦如聖人而爲之。《禮·樂記》

【自】1. 本人,己身:~己。~家。~身。~白。~满。~诩。~馁。~重(zhòng )。~尊。~谦。~觉(jué )。~疚。~学。~圆其说。~惭形秽。~强不息。  2. 从,由:~从。~古以来。  3. 当然:~然。~不待言。~生~灭。放任~流。  4. 假如:~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自】〔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又《玉篇》率也。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阴阳】īn-yáng(1)[Yinandyang,thetwoopposingprinciplesinnature,theformerfeminineandnagativeandthelattermasculineandpositive](2)古代哲学概念。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把矛盾运动中的万事万物概括为“阴”、“阳”两个对立的范畴,并以双方变化的原理来说明物质世界的运动阴阳易位。——《楚辞·屈原&middo

【阴阳】丘的北面和南面。《诗·大雅·公刘》:“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宋叶适《醉乐亭记》:“永嘉多大山,在州西者独细而秀,十数步内輒自为拱揖,高不孤耸,下亦凝止,阴阳附从,向背以情。”2.特指北河星以北和南河星以南。《史记·天官书》:“行南北河,以阴阳言,旱水兵丧。”张守节正义:“南河三星,北河三星,若月行北河以阴,则水、兵;南河以阳,则旱、丧也。”3.古代指宇宙间贯通物质和人事的两大对立面。指天地间化生万物的二气。《易·繫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新唐书·宦者传上·鱼朝恩》:“阴阳不和,五穀踊贵。”《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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