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róng qiú bù|fǒu zì lián zhī mìng
【荣】1. 草木茂盛,引申为兴盛:~枯(草木盛衰,喻得意失意)。~悴(荣枯)。 2. 受人敬重,与“辱”相对:光~。~升。~誉。 3. “梧桐”的别称。 4. 草开花,亦泛指草木的花:绿叶素~。~华。 5. 姓。
【荣】《唐韻》永兵切《集韻》《正韻》于平切《韻會》於營切,音營。《說文》桐木也。見桐字註。又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禮·喪大記》升自東榮,降自西北榮。《註》榮屋翼也。又榮華。《爾雅·釋草》木謂之華,草謂之榮。不榮而實者謂之秀,榮而不實者謂之英。又《淮南子·時則訓》秋行夏令爲華,行春令爲榮。又榮者,辱之反。《老子·道德經》知其榮,守其辱。又人以血爲榮,以氣爲衞。《內經》榮衞不行,五臟不通。又《諡法》寵祿光大曰榮。又州名。《前漢·地理志》屬犍爲郡,唐置榮州。又杜榮,草也。《爾雅》莣,杜榮。註似茅,皮可以爲繩索履屩。又
【求】1. 设法得到:~生。~成。~知。~索。~证(寻求证据,求得证实)。~实(讲求实际)。~同存异。~全责备。~贤若渴。实事~是。 2. 恳请,乞助:~人。~告。~乞。~医。~教。~助。 3. 需要:需~。供过于~。
【求】《唐韻》巨鳩切《集韻》《韻會》渠尤切,音裘。《說文》索也。《增韻》覓也,乞也。《易·乾卦》同氣相求。《詩·大雅》世德作求。又招來也。《禮·學記》發慮憲,求善良。又等也。《書·康誥》用康乂民作求。《傳》求,等也。言爲等匹於商先王也。又山水名。《山海經》歷石山東南一百里曰求山。求水出于其上,潛于其下。又姓。《三輔決錄》漢有求仲。又與裘通。《說文》裘字,古省作求。又與球通。《柳宗元·饗軍堂記》琉球作流求。又《集韻》恭于切,音拘。與蛷同。肌蛷,蟲名。或省作求。又《韻補》叶渠之切,音奇。《班昭·東征賦》貴賤貧富不可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自怜】亦作“自怜”。自伤;自我怜惜。汉王褒《九怀·通路》:“阴忧兮感余,惆悵兮自怜。”晋束晳《贫家赋》:“行乞贷而无处,退顾影以自怜。”北齐颜之推《神仙》诗:“镜中不相识,捫心徒自怜。”唐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诗:“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宋欧阳修《三日赴宴口占》:“共喜流觴修故事,自怜霜鬢惜年华。”鲁迅《南腔北调集·学生和玉佛》:“惊扰詎云妄?奔逃只自怜。”见“自怜”。
【知命】hīmìng(1)[theageoffifty]∶《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后来用“知命”指五十岁年逾知命(2)[knowdestiny]∶认识天命或命运乐天知命
【知命】得事物生灭变化都由天命决定的道理。《易·繫辞上》:“乐天知命,故不忧。”三国魏曹植《箜篌引》:“先民谁不死,知命復何忧。”唐王勃《滕王阁序》:“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清戴名世《命说示郑叟》:“吾以为命有二,有一己之命,有天下之命……知命者,知天下之命也。”2.《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后因以“知命”代称五十岁。晋潘岳《夏侯常侍诔》:“如何斯人,而有斯疾,曾未知命,中年陨卒。”唐张说《豫州刺史魏君碑》:“年近知命,位止方州。”郭沫若《沸羹集·无题》:“照年龄说来,我已经是知命晋一的人,但不知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