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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髯分两傍——郡斋独酌(黄州作)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rán zǐ fēn|fèn liǎng bàng

紫髯分两傍释义

【髯】◎ 两腮的胡子,亦泛指胡子:美~。虬~。白发苍~。~口(演戏用的假胡子。“口”读轻声)。

【紫】1. 在可见光中波长最短,红与蓝合成的颜色:~红。~铜。~外线。~药水。  2. 道教和某些朝代的统治者所崇尚的色彩,因而常在其宫室、服饰、用物前冠之以“紫”:~衣。~书(a.道经;b.皇帝诏书)。~诰(帝王诏令)。~台(神仙、帝王所居)。~气(祥瑞之气,多附会为帝王、圣贤或宝物出现的先兆)。~绶。~垣(皇宫)。~阙。~光阁。~禁城。~袍金带。  3. 姓。

【紫】《廣韻》將此切《集韻》蔣氏切,音呰。《說文》帛靑赤色。《釋名》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郉昺疏》紫,北方閒色。《又》惡紫之奪朱也。《何晏註》紫,閒色之好者。又水名。《史記·司馬相如傳》紫淵在其北。《註》文穎曰:西河穀羅縣有紫澤,其水紫色。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又同孳。《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註》紫,與孳同。柔弱之貌。漢典考證:〔《釋名》紫,疵也,非正色。正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 謹照原文正色之疵改五色之疵。〔又同絮。《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两傍】同“两旁”。《诗·小雅·蓼萧》“和鸞雝雝”唐孔颖达疏:“郭璞曰,鑣马勒傍铁也。言置铃於马口之两傍。”《汉书·成帝纪》“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鉤盾中”唐颜师古注:“掖门在两傍,言如人臂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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