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yòu wú jì zì rán wú chén
【又】1. 表示重复或继续,指相同的:今天~下雨了。 2. 表示加重语气、更进一层:你~不是小孩! 3. 表示几种情况或几种性质同时存在:~高~大。 4. 再加上,还有:~及。十~五年。 5. 表示转折:这个人挺面熟,一下子~想不起来他叫什么。
【又】《唐韻》于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音宥。《說文》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多,略不過三也。《韻會》偏旁作。又《廣韻》又,猶更也。又《韻補》叶夷益切,音亦。復也。《詩·小雅》人之齊聖,飮酒溫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爾儀,天命不又。富音偪。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迹】1. 脚印:踪~。足~。血~。笔~。 2. 物体遗留下的印痕:印~。 3. 前人遗留下的事物:古~。实~。 4. 追寻踪迹:“汉求将军急,~且至臣家”。 5. 据实迹考知:“~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
【迹】〔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資昔切,音積。《說文》步處也。《廣韻》足跡也。《左傳·宣十二年》遷大國之迹于鄭。《前漢·揚雄傳》擬足而投迹。《淮南子·說山訓》足蹍地而爲迹。又凡功業可見者曰迹。《書·武成》太王肇基王迹。《前漢·王褒傳》索人求士者,必樹霸迹。又凡前人所遺留者曰迹。《莊子·天運篇》《六經》先王之迹也。又凡有所遵循亦曰迹。《書·蔡仲之命》爾乃邁迹自身。《註》仲無所因,故曰邁迹。《前漢·平當傳》深迹其道,而務修其本。《註》謂求其踪迹。又凡有形可見者皆曰迹。《淮南子·說山訓》循迹者,非能生迹
【自然】◎自然zìrán(1)[nature]∶宇宙万物;宇宙生物界和非生物界的总和,即整个物质世界,自然界改造自然自然之理也。——宋·欧阳修《新五代史·伶官传》择于自然。——[英]赫胥黎著、严复译《天演论》近于自然。——蔡元培《图画》(2)[natural](3)属于或关于自然界的、存在于或产生于自然界的、非人为的自然现象自然之验。——《史记·货殖
【自然】1.天然,非人为的。《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后汉书·李固传》:“夫穷高则危,大满则溢,月盈则缺,日中则移。凡此四者,自然之数也。”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三》:“山石之上,自然有文,尽若虎马之状,粲然成著,类似图焉。”宋欧阳修《明用》:“物无不变,变无不通,此天理之自然也。”2.不勉强,不拘束,不呆板。《后汉书·郎顗传》:“臣伏见光禄大夫江夏黄琼,耽道乐术,清亮自然,被褐怀宝,含味经籍。”宋秦观《次韵何子温》:“谈笑自然群吏肃,何须酒后次公狂。”巴金《春》十二:“她很激动,不觉微
【无尘】不着尘埃。常表示超尘脱俗。唐崔橹《莲花》诗残句:“无人解把无尘袖,盛取残香尽日怜。”唐杜荀鹤《题战岛僧居》诗:“师爱无尘地,江心岛上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