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一屋
平仄:仄 仄 平 仄 仄
拼音: 3 zǒng chī 4 ròu
【酒】◎ 用高粱、米、麦或葡萄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白~。啤~。料~。鸡尾~。茅台~。~浆。
【酒】《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又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又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
【总】1. 聚合,聚在一起:~之。~数。~体。~结。汇~。 2. 概括全部,主要的:~纲。~则。 3. 为首的,最高的:~司令。~裁。~经理。~统。 4. 束系,束头发:~角(jiǎo )。 5. 经常,一直:~是这样。 6. 一定,无论如何:~归。“万紫千红~是春”。 网
【总】〔古文〕《廣韻》《正韻》作孔切《集韻》《韻會》祖動切,音摠。《說文》聚束也。《徐鉉曰》今俗作摠,非。《廣韻》合也,皆也。俗作惣。《書•伊訓》百官總巳。《左傳•僖七年》若總其罪人以臨之。《註》總,將領也。《前漢•揚雄傳》解扶桑之總轡。《註》總,結也。《屈原•離騷》紛總總其離合兮。《註》總總,猶繜繜,聚也。又《釋名》總,束髮也,總而束之也。《詩•齊風》總角丱兮。《疏》總聚其髮,以爲兩角。《儀禮•喪服》總六升。《註》總六升者,首飾象冠。又禾稾曰總。《書•禹貢》百里賦納總。《疏》總者,總下銍秸禾穗與稾,總皆送之。
【吃】1. 把东西送进口中咽下,或依靠某种事物生活:~饭。~药。~斋。 2. 消灭(多用于军事、棋奕):~掉敌人一个连。 3. 吸:~烟。 4. 感受:~惊。~紧。~一堑,长(zhǎng )一智。 5. 挨:~官司。 6. 承受,支持:~不消。 7. 船身入水的深度:~水深浅。 8. 被:~那厮砍了一刀。 9. 说话结巴:口~。
【吃】《唐韻》《集韻》《韻會》居乙切,音訖。《說文》言蹇難也。《史記·韓非傳》非爲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前漢·周昌傳》爲人口吃。《唐史·拾遺》焦遂口吃,對客不出一言,醉後輒酬答如注射,時人目爲酒吃。又與喫同。《新書·耳庳篇》越王之窮,至乎吃山草。又《集韻》欺訖切,音乞。吃吃,笑貌。
【爱】1. 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喜~。~慕。~情。~戴。~抚。~怜。~恋。~莫能助(虽同情并愿意帮助,但力量做不到)。友~。挚~。仁~。厚~。热~。 2. 喜好(hào ):~好(hào)。~唱歌。 3. 容易:铁~生锈。 4. 重视而加以保护:~护。~惜。 5. 吝惜:“百姓皆以王为~也”。
【爱】〔古文〕《唐韻》烏代切《集韻》《韻會》於代切《正韻》於蓋切,同。仁之發也。从心旡聲。又親也,恩也,惠也,憐也,寵也,好樂也,吝惜也,慕也,隱也。又《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又《諡法》嗇於賜與曰愛。又姓。宋刺史愛申。又叶烏胃切,音穢。《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楚辭·九章》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袁宏·名臣贊》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已存愛。《謝瞻·答靈運詩》尋塗塗旣睽,卽理理已對。絲路有恆悲,矧乃所在愛。 小篆作。
【肉】1. 人或动物体内红色、柔软的组织:~体。~类。~食。肌~。~票(被盗匪掳去的人,盗匪借以向他的家属勒索钱财)。~身(佛教指肉体)。 2. 果实中可以吃的部分:桂圆~。冬瓜~厚。 3. 果实不脆,不酥:~瓤西瓜。 4. 行动迟缓,性子慢:做事真~。 5. 古代称圆形物中有孔的边。 6. 极亲密疼爱之称,多用呼子女。
【肉】〔古文〕宍《唐韻》如六切《集韻》《韻會》《正韻》而六切,音衄。《說文》胾肉,象形。本書作。《易·噬嗑》噬乾肉。《禮·孔子閒居》觴酒豆肉。《左傳·莊十年》肉食者鄙。《管子·水地篇》五藏已具,而後生肉。《又》心生肉。五肉已具,而後發爲九竅。又《正字通》禽鳥謂之飛肉。《揚子·太經》明珠彈于飛肉,其得不復。又肉。《史記·孝文帝紀》法有肉三。《註》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又芝草名。《抱朴子·僊藥卷》五芝者,有石芝,有木芝,有草芝,有肉芝。又視肉,獸名。見《山海經·郭璞註》視肉,形如牛肝,有兩目,食之無盡,尋復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