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拼音: yǒu|yòu rén dé|děi|de shù|shǔ|shuò piān sòng zuó rì huáng juàn cí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数】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 ◎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数】《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又《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又《集韻》阻切,音所。義同。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音捒。算數也。《羣經音辨》計之有多少曰數。《類篇》枚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疏》數度,謂尊禮命之多少。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
【篇】1. 首尾完成的文章或诗词:~章。诗~。~目。~什(shí)(《诗经》中的“雅”和“颂”以十篇为一“什”,所以诗章亦称“篇什”)。~幅。长~大论。千~一律。 2. 量词,指文章、纸张、书页:一~论文。
【诵】1. 用有高低抑扬的腔调念:~读。背~。~诗。 2. 称述,述说:“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之”。 3. 诗歌:作~(作诗)。 4. 怨谤。 典
【诵】《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似用切,音頌。《說文》諷也。《徐曰》臨文爲誦。誦,從也。以口從其文也。《廣韻》讀誦也。《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語敎國子:興、道、諷、誦、言、語。《註》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詩·大雅》誦言如醉。《禮·文王世子》春誦夏絃。《史記·儒林傳》兒寬行常帶經,止息則誦習之。又《廣雅》論也,言也。《韓非子·難言篇》時稱詩書,道法往古,則見以爲誦。《註》誦,說舊事也。《王融·策秀才文》進講誦志,以沃朕心。《註》誦,言也。又《正字通》怨謗亦曰誦。《左傳·襄四年》臧紇侵邾,敗于狐駘,國人
【昨日】uórì[yesterday]昨天
【昨日】的前一天。《吕氏春秋·察微》:“昨日之事,子为制;今日之事,我为制。”晋潘岳《悼亡诗》之三:“念此如昨日,谁知已卒岁。”《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昨日安民的官下来,百姓散了。”2.过去;以前。《南史·王僧孺传》:“昨日卑细,今日便成士流。”
【黄绢词】亦作“黄绢辞”。指优美的诗文。唐皇甫冉《洪泽馆壁见故礼部尚书题诗》诗:“底事洪泽壁,空留黄绢词。”唐任华《杂言寄杜拾遗》诗:“昨日有人诵得数篇黄绢词,吾怪异奇特借问,果然称是杜二之所为。”元耶律楚材《继平陶张才美韵》:“援毫欲继清新句,笑我却无黄绢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