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作者见之曰——

韵脚:入十月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yuē zhī jiàn|xiàn zuò zhě

作者见之曰释义

【曰】1. 说:子~诗云。  2. 为(wéi ),是: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3. 叫做:凡乐辞~诗,诗声~歌。  4. 语助词,无实义:昊天~明。

【曰】《唐韻》《集韻》《韻會》王伐切,音越。《說文》詞也。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註》徐鍇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玉篇》語端也。《廣韻》於也,之也。《增韻》謂也,稱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按《古文尙書》曰若作粵若,曰放勳作曰,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訓爲詞者則如字耳。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见】1. 看到:看~。罕~。~微知著。~义勇为。~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风。~习。  3. 看得出,显得出:~效。相形~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上。~下。  5. 会晤:会~。接~。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解。~地(见解)。~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外。~教。~谅(原谅我)。~笑(被讥笑)。 |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 典

【见】《唐韻》《廣韻》古甸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經電切,堅去聲。《說文》視也。从目从儿。《易·乾卦》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疏》德被天下,爲萬物所瞻覩。《書·立政》灼見三有俊心。《禮·王制》問百年者就見之。《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註》此六禮者,以諸侯見王爲義。《史記·五帝紀》舜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前漢·東方朔傳》未得省見。《註》言不爲所拔識也。又《通鑑》漢武帝元光五年,張湯、趙禹定律令,務在深文,作見知法。詳矢部知字註

【作者】◎作者zuòzhě(1)[author;writer]∶文章的写作者;艺术品的创造者(2)[originator]∶创始之人

【作者】1.创始之人。《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2.称在艺业上有卓越成就的人。五代贯休《读刘得仁贾岛集》诗之一:“二公俱作者,其奈亦迂儒。”3.指从事文章撰述或艺术创作的人。三国魏吴质《答东阿王书》:“还治讽采所著,观省英瑋,实赋颂之宗,作者之师也。”唐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秦有李斯汉蔡邕,中间作者絶不闻。”清朱彝尊《摸鱼子》词:“《乐章》《琴趣》三千调,作者古今能几?”孙犁《澹定集·大星陨落》:“作者狭隘,其作嚣嚣。”4.《论语·宪问》:“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

作者见之曰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