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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廉循吏——田家·田家无所求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ān dé|děi|de lián xún lì

安得廉循吏释义

【安】1. 平静,稳定:~定。~心。~宁。~稳。~闲。~身立命。~邦定国。  2. 使平静,使安定(多指心情):~民。~慰。~抚。  3.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之若素(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毫不在意)。  4. 没有危险,不受威协:平~。转危为~。  5. 装设:~置。~家立业。  6. 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他~的什么心?  7. 疑问词,哪里:~能如此?  8. 姓。

【安】《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廉】1. 堂屋的侧边:~隅(棱角,喻品行端方,有气节)。  2. 不贪污:~洁。~正。~明。  3. 便(pián )宜,价钱低:物美价~。  4. 察考,访查:“且~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5. 姓。

【廉】〔古文〕磏槏《唐韻》力兼切《集韻》《韻會》離鹽切《正韻》力鹽切,音匳。《說文》仄也。《儀禮·鄕飮酒禮》設席於堂廉東上。《註》側邊曰廉。《前漢·賈誼傳》廉遠地則堂高。《註》廉,側隅也。又《釋名》斂也,自檢斂也。又《玉篇》淸也。《廣韻》儉也。《周禮·天官·小宰》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羣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註》旣斷以六事,又以廉爲本。《疏》廉者,潔不濫濁也。又《玉篇》棱也。《書·臯陶謨》而廉。《傳》性大而有廉隅。《禮·儒行》砥礪廉隅。又察也。《後漢·魯恭傳》袁安使仁

【循吏】守法循理的官吏。《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唐张说《奉和赐崔日知》诗:“明主徵循吏,何年下凤凰?”宋孙奕《履斋示儿编·文说·史体因革》:“传之为体,大抵记公卿之行事,迁始传《循吏》,晋曰《良吏》。”清陆以湉《冷庐杂识·袁随园》:“平心而论,其为宰时,清勤明快,无愧循吏。”章炳麟《訄书·通法》:“一郡之吏,无虑千人,皆承流修职,故举事易而循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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