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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不仕——随园记

韵脚:上六止

平仄:平 仄 平 仄

拼音: bù bì bù|fǒu shì

不必不仕释义

【不必】ùbì[neednot;nothaveto]无须,不一定,没有必要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唐·韩愈《师说》

【不必】一定;未必。《商君书·修权》:“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史记·乐毅列传》:“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宋曾巩《王平甫文集序》:“古今作者或能文,不必工於诗;或长於诗,不必有文。平甫独兼得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南北议和史料·第五次会议录》:“唐:‘彼以为粗率。’伍:‘只求开会正式,不必上海粗率,北京即不粗率也。’”2.无须;没有必要。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神思》:“是以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情也。”唐牟融《送陈衡》诗:“不必临风悲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仕】1. 做官:出~。~宦。学而优则~。~途。~女(a.宫女,贵族妇女;b.以社会上层妇女为题材的中国画。均亦作“士女”)。  2. 审察:“弗问弗~”。  3. 古同“事”,事业。

【仕】《唐韻》《韻會》鉏里切《集韻》上史切,音士。仕宦也。《禮·曲禮》四十曰强而仕。《禮運》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僕。又官名。登仕郞。見《隋書·百官志》。將仕郞,見《韓愈·與于襄陽書》。又察也。《詩·小雅》弗問弗仕,勿罔君子。《箋》不問而察之,則下民未罔其上矣。又通事。《詩·大雅》武王豈不仕。《註》仕,事也。又《韻補》叶牀舉切,音齟。《易林》伊伯致仕,去桀耕野。執順以傳,反和無咎。野音暑。咎音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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