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拼音: huán|hái xù shāng chù
【还】1.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乡。~俗。衣锦~乡。返老~童。 2.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手。~击。以眼~眼。以牙~牙。 3. 偿付:归~。偿~。~本。原物奉~。 4. 古同“环”,环绕。 5. 姓。 | 1. 依然,仍然:这本书~没有看完。 2. 更加:今天比昨天~冷。 3. 再,又:锻炼身体,~要注意休息。 4. 尚,勉强过得去:身体~好。 5. 尚且:他~搬不动,何况我呢?
【还】《篇海類編》音浮。又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又《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又《灌嬰傳》還定三秦。又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又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又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
【绪】1. 丝的头:“白鹤飞兮茧曳~”。 2. 开端:头~。就~。~论。~言。 3. 前人未完成的事业,功业:~功。~业。继未竟之~。 4. 连绵不断的情思:情~。思~。心~。离情别~。 5. 残余:~余。~风。 6. 姓。
【伤】1. 受损坏的地方:工~。~痕。 2. 损害:~了筋骨。~脑筋。~神。劳民~财。 3. 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风。~寒。 4. 因过度而感到厌烦:~食。 5. 妨碍:无~大体。 6. 悲哀:悲~。哀~。神~。感~。~悼。~逝(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 7. 得罪:~众。开口~人。 典
【伤】《唐韻》式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尸羊切,音商。痛也。《爾雅·釋詁》傷思也。《詩·周南》維以不永傷。《小雅》我心憂傷。又創也,損也。《書·說命》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又毀傷也。《禮·緇衣》心以體全,亦以體傷。又戕害也。《左傳·僖二十二年》君子不重傷。又姓。《左傳》傷省,宋人。又《諡法》未家短折曰傷。又叶式亮切,同慯。《張衡·四愁詩》路遠莫致倚愁悵,何爲懷憂心煩傷。漢典考證:〔《爾雅·釋訓》憂思也。〕 謹照原文釋訓改釋詁,憂思也改傷思也。〔《書·說命》若跣勿視地。〕 謹照原文勿視改弗視。 考證:〔《爾雅
【触】1. 抵、顶:抵~。“羝羊~藩,赢其角”。 2. 碰,撞:~礁。~电。~动。~摸。~发。~犯。~怒。 3. 遇着:接~。~觉(jué)。~目惊心。~角(jiǎo)。~景生情。~类旁通。 4. 因某种刺激而引起感情变化:感~。忽有所~。
【触】《古今注》音紅。白魚赤尾者曰触。一曰魧。或曰雌者曰白魚,雄者曰触魚。亥集有字,同。魧,原从角从亢作。又,魧字之譌。(觸)〔古文〕《唐韻》尺玉切《集韻》《韻會》樞玉切,衝入聲。《說文》牴也。《易·大壯》羝羊觸籓。《前漢·元帝紀》去禮義,觸法。《荀子·議兵篇》觸之者角摧。《揚子·太經》星辰不相觸。又《玉篇》據也。《增韻》污也。又觸衣。《本草綱目》褌襠,一名觸衣。又人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以師觸。《註》樂師名。又姓。《史記·趙世家》左師觸龍。又《集韻》昌句切,芻去聲。亦牴也。《揚雄·羽獵賦》票禽之紲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