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仄
拼音: fēn|fèn cáo bù shǔ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曹】1. 等,辈:尔~(你们)。吾~。 2.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3. 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4. 姓。
【曹】《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音漕。《說文》作。獄之兩也。在廷東,从。治事者,从曰。《註》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从曰。《前漢·成帝紀註》尙書四人爲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又《詩·大雅》乃造其曹。《傳》曹,羣也。《朱傳》羣牧之處也。又《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註》曹,輩也。又《楚辭·招魂》分曹並進。《註》曹,偶也。又國名。《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隂定陶是也。又姓。《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爲氏。又《韻補》叶徂侯切。《楚辭·
【部署】署bùshǔ(1)[disposition;deployment]∶处理;料理炮兵的部署已标明在这张地图上(2)[arrange;layout]∶安排部署计划部署甫定而外围合。——清·邵长蘅《青门剩稿》典
【部署】安排,布置。《史记·项羽本纪》:“梁部署吴中豪杰为校尉、候、司马。”唐薛调《无双传》:“我以妻女为念,略归部署。疾召仙客与我勾当家事。”清戴名世《孑遗录》:“可法部署既定,因遂亲巡所属之州郡,问民间疾苦,抚循军士。”2.军中武官。《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詔以天平节度使李嗣源为招讨使,武寧节度使李绍荣为部署。”胡三省注:“部署之官始见於《通鑑》,本在招讨使之下,其后有都部署,遂为专任主帅之任。”宋曾巩《故朝散大夫孙公行状》:“边将刘沪谋立水洛城,与部署狄青、尹洙议不合,沪违其节度,遂立之。”《续资
“分曹部署”一语,彰显了古人对兵法智慧的极致追求。将兵力合理分配于战场各个角落,既能以不变应万变,亦能巧妙化解敌人的反扑。此策源于对兵器、地势、时机等众多因素的全面考量,更是兵法思想中的一大创举。
“分曹部署”之法,正如黄帝所言“兵法变幻有法可循”。此法不仅反映出古人智慧的结晶,更是兵法中的一大要义。在战场之际,变化无穷,有一定策略可循,便能指挥如意,胜券在握。
古人所言“分曹部署”,可谓以数学之理应用于军事之中。分曹,即将兵力分配于不同营帐,使各部署独立运作,有机协同。此法所达,既能有效避免兵力过于集中而发生不堪之虞,亦能灵活应对各种战局之变幻。
“分曹部署”寄寓着军事智谋的妙用,可谓兵微将略大之体现。唯有将兵按照各自的才能、擅长之处进行部署,才能发挥出最佳的战斗力。此策不仅考验帅府将领的才智,更是对指挥艺术的高度呈现。
这句“分曹部署”与“使棋谋融于兵法,兵法变幻有法可循”的句法相通,标明了一种战略智谋。“分曹部署”意在明智地安排兵力,充分利用战场资源,使兵力分布合理。此策略融于古人所传兵法之中,乃智者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