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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为勃郁烦冤之所不散——过云木冰记

韵脚:上二十三旱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4 wéi|wèi bó yù fán yuān zhī suǒ bù|fǒu sàn|sǎn

故为勃郁烦冤之所不散释义

【故】1. 意外的事情:事~。变~。~障。  2. 原因:缘~。原~。  3. 有心,存心:~意。~杀(有意谋杀)。明知~犯。  4. 老,旧,过去的,原来的:~事(a.旧事,成例;b.有连贯性的比较完整的事情,比较适合于口头讲述,“事”读轻声)。~人。~乡。~土(故乡)。~园(故乡)。~居。~国(故乡,亦指祖国)。~纸堆(泛指旧而多的文籍)。革~鼎新(“革”,除去;“鼎”,更新;破除旧的,建立新的)。~步自封(“故步”,原来的步子;“封”,限制;喻安于现状,不求进取。亦作“固步自封”)。  5. 朋友,友情:

【故】《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暮切,音顧。《說文》使爲之也。《註》徐鍇曰:故使之也。又《廣韻》事也。《易·繫辭》是故知幽明之故。《疏》故,謂事也。又《廣韻》舊也。《易·雜卦》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二曰敬故。《註》不慢舊也。又《書·大禹謨》故無小。《傳》故犯雖小,必。又《禮·曲禮·疏》故者,承上起下之語。又《禮·檀弓》非有大故,不宿於外。《註》大故,謂喪憂。又《前漢·藝文志》魯故二十五卷。《註》師古曰:故者,通其指義也。今流俗毛詩,攺故訓傳爲詁字,失眞。又《前漢·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勃郁】亦作“勃欝”。1.风回旋貌。《文选·宋玉<风赋>》:“夫庶人之风,塕然起於穷巷之间,堀堁扬尘,勃鬱烦寃,衝孔袭门。”李善注:“勃鬱烦寃,风迴旋之貌。”宋沉遘《七言和君倚景灵行》:“风尘勃欝千丈高,素衣化緇双眦塞。”清曹寅《春寒偶题》诗:“无边勃鬱东风意,遽许青红眩太阳。”2.指龙蛇盘屈的样子。唐温庭筠《郭处士去瓯歌》:“太平天子驻云车,龙鑪勃鬱双蟠拏。”3.茂盛;旺盛。宋苏轼《南行前集叙》:“山川之有云,草木之有华实,充满勃鬱而见於外。”明胡应麟《诗薮·国朝上》:“东西二京,人文勃鬱。”《中国同盟会宣言》

【烦冤】愤懑。《楚辞·九章·思美人》:“蹇蹇之烦冤兮,陷滞而不发。”王逸注:“忠谋盘紆,气盈胷也。”南朝宋鲍照《松柏篇》:“烦冤荒陇侧,肝心尽崩抽。”唐杜甫《兵车行》:“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宋沉括《梦溪笔谈·权智》:“尝有病瘖者,为人所苦,烦冤无以自言。”严复《论沪上创兴女学堂事》:“我国暨突厥、印度、波斯诸国之妇女,其烦冤紆抑,不待言矣。”2.屈折盘旋。《文选·宋玉<风赋>》:“夫庶人之风,塕然起於穷巷之閒,堀堁扬尘,勃鬱烦冤,衝孔袭门。”李善注:“勃鬱烦冤,风迴旋之貌。”汉邹阳《几赋》:“高树凌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所】〔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散】1. 分开,由聚集而分离:分~。解~。涣~。~落。~失。~逸。  2. 分布,分给:~布。~发(fā)。天女~花。  3. 排遣:~心。~闷(mèn)。  4. 解雇:他干的不好,让那家饭店给~了。 | 1. 没有约束,松开:松~。~漫。懒~。~曲。~记。~板。~文。披~头发。  2. 分开的,分离的:~居。~乱。~座。~兵游勇。  3. 零碎的:~碎。~装。~页。  4. 中医称药末:~剂。丸~膏丹。

【散】〔古文〕枚《廣韻》《韻會》蘇旱切《集韻》顙旱切,音傘。,通作散。《易·說卦》風以散之。《禮·曲禮》積而能散。又《公羊傳·莊十二年》散舍諸宮中。《註》散,放也。又《博雅》布也。《廣韻》散,誕也。《增韻》又宂散,閒散。《韻會》不自檢束爲散。《莊子·養生主》散人又惡知散木。《註》不在可用之數。又姓。《書·君奭》有若散宜生。《傳》散氏,宜生名。又酒尊名。《周禮·春官·鬯人》凡疈事用散。《註》漆尊也,無飾曰散。《儀禮·燕禮》酌散西階上。《註》酌散者,酌方壷酒也。《禮·禮器》賤者獻以散。《註》五升曰散。○按《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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