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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吴王夫差宴游之遗处也——游灵岩记

韵脚:上三十五馬

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仄

拼音: jiē 2 wáng|wàng fū chāi yàn yóu zhī yí chǔ|chù yě

皆吴王夫差宴游之遗处也释义

【皆】◎ 全,都:~大欢喜。人人~知。放之四海而~准。

【皆】《唐韻》古諧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諧切,音街。《說文》俱詞也。《小爾雅》同也。《易·解卦》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鄭康成讀皆如懈,非。又《字彙補》居之切,音箕。《前漢·孟喜傳》箕子者,萬物方荄茲也。《師古註》荄,音皆。古皆荄與箕音同。又叶舉里切,音几。《詩·周頌》以治百禮,降福孔皆。《傳》皆,遍也。與偕通。《荀勗東西廂歌》降福孔偕。 《說文》白字兩見,一在自部,自部之白,疾二切,卽自字。皆字載自部中,則應从白。《集韻》或作皆,非。

【吴】1.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江苏省南部和浙江省北部,后扩展至淮河下游一带:~钩(古代吴地出产的一种弯刀,后泛指锋利的刀剑)。~越同舟(喻过去的仇人由于当前利害一致而成为朋友)。  2. 中国东汉末年三国之一:~下阿蒙(喻原先学识粗浅的人)。  3. 泛指中国江苏省南部和浙江省北部一带:~语。~牛喘月(喻见到类似事物就胆怯害怕起来)。  4. 姓。 典

【吴】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唐韻》午胡切《集韻》《韻會》《正韻》訛胡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 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又《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

【王】1. 古代一国君主的称号,现代有些国家仍用这种称号:~国。~法。公子~孙。~朝(cháo )。  2. 中国古代皇帝以下的最高爵位:~公。~侯。  3. 一族或一类中的首领:山大~。蜂~。~牌(桥牌中最大的牌;喻最有力的人物或手段)。  4. 大:~父(祖父)。~母(祖母)。  5. 姓。 | ◎ 古代指统治者谓以仁义取得天下:~天下。~此大邦。

【夫差】(?-前473)春秋末期吴国国君。吴王阖闾之子。即位后先在夫椒(今江苏吴县西南太湖中)打败越兵,乘胜攻破越都,迫使越王勾践屈服。又开凿邗沟,以图北进,在艾陵(今山东莱芜东北)大败齐兵。公元前482年,在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会盟诸侯,与晋争霸,越军乘虚攻入吴都。后来越国再次兴兵攻吴,他兵败自杀,吴亡。相关词语:夫妻夫妻反目夫婿夫妻店夫屋夫君夫子兵夫头夫田夫妻船夫脚夫余夫妇夫倡妇随夫课夫夫夫己氏夫党奏差衰差鬼使神差密差丁差丑差鳞差等差长差出红差送差降差添差起差府差反差奉差走阴差

【宴游】亦作“宴游”。宴饮游乐。《汉书·贾山传》:“陛下与众臣宴游,与大臣方正朝廷论议。”唐沉亚之《李绅传》:“绅以进士及第还,过謁錡。錡舍之,与宴游昼夜,錡能其才,留执书记。”宋柳永《少年游》词之六:“铃斋无讼宴游频,罗綺簇簪缨。”严复《论沪上创兴女学堂事》:“娼家之女,日事宴游。”亦作“讌游”。宴饮游乐。汉刘向《列女传·楚昭越姬》:“昭王讌游,蔡姬在左,越姬参右。”元刘祁《归潜志》卷三:“正大初,余先子令叶,飞伯持诸公书来投。先子异其文,置门下。遂与余定交,每觴酒讌游无不在。”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二:“唯时戴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遗】1. 丢失:~失。~落。  2. 漏掉:~忘。~漏。  3.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路不拾~。  4. 余,留:~留。~俗。~闻。~址。~风。~憾。~老(a.经历世变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5. 死人留下的:~骨。~言。~嘱。  6. 不自觉地排泄:~尿。~精。  7.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传。  8. 抛弃:~弃。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也】1. 副词,表示同样、并行的意思:你去,我~去。  2.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一点儿~不错。  3.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虽然你不说,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4. 文言语气助词(❶表判断;❷表疑问;❸表停顿;❹形容词尾)。  5.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罢。

【也】〔古文〕《唐韻》羊者切《集韻》《正韻》以者切,音野。語已辭。《說文徐註》語之餘也。凡言也,則氣出口下而盡。《玉篇》所以窮上成文也。《廣韻》語助之終。柳宗元曰:決辭也。又發語辭。《岑參詩》也知鄕信曰應疎。又姓。明也伯先。又《劉攽曰》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杜甫詩》靑袍也自公,是也。又《正韻》養里切,同迤。又《六書正譌》古文匜字。註詳匚部三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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