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元明清诗词 / 金缕曲(二首)

盼乌头马脚终相救——金缕曲(二首)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pàn wū tóu mǎ jiǎo zhōng xiāng jiù

盼乌头马脚终相救释义

【盼】1. 希望,想望:~望。切~。  2. 看,引申为看待:流~。左顾右~。  3. 眼睛白黑分明:~倩。

【盼】《唐韻》《集韻》《韻會》匹莧切《正韻》匹襉切,攀去聲。《玉篇》目黑白分明也。《詩·衞風》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註》盼,叶匹見反。又《佩觿集》美人動目貌。《宋玉·神女賦》目若微盼,精彩相接。又《正韻》顧也,視也。《宋書·謝晦傳》同被齒盼。《魏書·昭成子孫元暉傳》亦蒙恩盼。又木名。《山海經》浮山多盼木,枳葉而無傷,木蟲居之。又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盼頓州。又水名。《山海經》黃山,盼水出焉,西流注於赤水。又人名。《史記·楚世家》齊將田盼子。又姓。《山海經》深目民之國盼姓,食魚。《註》黃帝時姓也。又《集韻

【乌】1. 指“乌鸦”:~白马角(喻不可能实现的事情)。~飞兔走(喻日往月来,时间流逝)。~合之众。  2. 黑色的:~亮。~云。  3. 无,没有:化为~有。  4. 文言疑问词,哪,何:~足道哉?  5. 古同“呜”,呜乎。  6. 姓。

【乌】〔古文〕於《唐韻》哀都切《集韻》《正韻》汪胡切,音污。《說文》孝鳥也。象形。《埤雅》林罕以爲全象鳥形,但不注其目睛。烏體全黑,遠而不分別其睛也。《詩·邶風》莫黑匪烏。《小爾雅》純黑而反哺者謂之烏。又《前漢·眭弘傳》石立,後有白烏數千,下集其旁。又《爾雅·釋鳥》燕白脰烏。《註》小爾雅云:白項而羣飛者,謂之燕烏。《又》鸀山烏。又《周禮·夏官·羅氏》掌羅烏鳥。《註》烏謂居,鵲之屬。又《小爾雅》去隂就陽者,謂之陽烏,鴻雁是也。又《韻會》日中有三足烏。又《說文》孔子曰:烏,呼也,取其助气故以爲烏呼。《註》徐鉉曰:俗

【头】1. 人身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身体的最前的部分:~骨。~脑。~脸(❶头和脸;❷指面貌;❸指面子,体面)。~角(jiǎo )(喻青年的气概或才华)。  2. 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留~。剃~。  3. 物体的顶端:山~。笔~。两~尖。  4. 指事情的起点或端绪:从~儿说起。~绪。  5. 物体的残余部分:布~儿。  6. 以前,在前面的:~三天。  7. 次序在前,第一:~等。~生。  8. 首领:~子。~目。  9. 方面:他们是一~的。  10. 临,接近:~睡觉先洗脸。  11. 量词,多指牲畜:一

【头】〔古文〕《唐韻》度侯切《集韻》《韻會》《正韻》徒侯切,音投。《說文》首也。《禮·玉藻》頭容直。《釋名》頭,獨也,於體高而獨也。又古者謂一人爲一頭。《春秋元命苞》十紀,其一曰九頭紀,卽人皇氏。人皇兄弟九人故也。又《儀禮·士相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註》頭,陽也。《疏》執禽者左首。雉以不可生服,故殺之。雖死猶尚左,以從陽也。又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註》豎,小吏,名頭須。又藥名。《本草綱目》百頭,貫衆也。一名鴟頭。《陶弘景曰》葉似大蕨,毛芒似老鴟頭。又《唐韻》《正韻》

【马脚】ǎjiǎo[clovenhoof;sth.thatgivesthegameaway]比喻破绽或隐私露出马脚

【马脚】脚”。1.马的脚。《后汉书·班超传》:“超还至于窴,王侯以下皆号泣曰:‘依汉使如父母,诚不可去。’互抱超马脚,不得行。”唐王建《田侍郎归镇》诗之三:“踏著家乡马脚轻,暮山秋色眼前明。”2.比喻破绽。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三折:“兄弟,这老儿不好惹,动不动先斩后闻,这一来,则怕我们露出马脚来了。”《西游记》第三十回:“这廝不济,走了马脚。”冯德英《苦菜花》第十六章:“天哪,被她看出马脚,那命就休了。”3.用马运输的费用,脚价。清林则徐《查勘矿厂情形试行开采折》:“有所谓火耗、马脚、硐主、硐分、水分,以及西岳

【终】1. 末了(liǎo ),完了(liǎo),与“始”相对:年~。~场(末了一场)。~极。~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端。靡不有初,鲜克有~(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2. 从开始到末了:~年。~生。饱食~日。  3. 人死:临~。送~。  4. 到底,总归:~归。~究。~于。~将成功。  5. 姓。

【终】〔古文〕夊《廣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螽。《說文》絿絲也。又《玉篇》極也,窮也。《集韻》一曰盡也。《易·繫辭》《易》之爲書也,原始要終。《書·仲虺之誥》愼厥終,惟其始。《詩·大雅》高朗令終。又《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又《左傳·文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疏》歸其餘,分置于終末。言於終末乃置閏也。又《左傳·襄九年》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又《爾雅·釋天》月在壬曰終。又《前漢·法志》地方一里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方十里,成十爲終。又姓。《左傳·定四年

【相救】相互救助。《周礼·地官·大司徒》:“五族为党,使之相救。”《孙子·九地》:“所谓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恃,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

盼乌头马脚终相救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