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入一屋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拼音: qǔ wū sī bǎi fú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乌丝】。《南史·梁豫章王综传》:“综后在徐州……常阴服微行,著乌丝布帽。”2.即乌丝栏。唐罗隐《谢江都郑长官启》:“保持所切,已高黄绢之名;传写可知,旋长乌丝之价。”宋梅尧臣《韩玉汝遗澄心纸二轴》诗:“君家兄弟意,将此比乌丝。”元周德清《蟾宫曲·送客之武昌》曲:“笑把霜毫,满写乌丝。”清吴伟业《题鸳湖闺咏》:“石州螺黛点新粧,小拂乌丝字几行。”参见“乌丝栏”。
【百】1.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2.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百】〔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又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又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又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又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
【幅】1. 布的宽度:~面。双~。宽~。 2. 泛指事物的宽度:~度。~员(“幅”是宽度,“员”是周围。指疆域或领土的面积。如“我国~~广大”)。振~。篇~。 3. 边缘:边~。 4. 量词,用于布帛、图画等:一~画。五~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