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qí|jì|zī|zhāi 2 fēi sù xī tiǎn qiè
【齐】1. 东西的一头平或排成一条直线:~整。参差不~。 2. 达到,跟什么一般平:见贤思~。河水~腰深。 3. 同时;同样;一起:~名。~声。~心协力。一~前进。 4. 全;完全:~全。人到~了。 5.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疆域在今山东省北部、东部和河北省的东南部。 6. 中国朝代名:南朝~。北朝~。 | 1. 调剂: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药也。后作“剂”。 2. 药剂:处~不过数种。后作“剂”。 3. 界限;分际:百年,寿之大~。 4. 成功;成熟:事能得~。后作“济”。 | ◎ 同“粢”。古
【齐】〔古文〕亝《唐韻》徂兮切《集韻》《韻會》《正韻》前西切,音臍。《說文》禾麥吐穗上平也。《註》徐鍇曰:生而齊者,莫如禾麥。又《玉篇》整也。《正韻》無偏頗也。《荀子·富國篇》必將修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民。《註》齊,整也。又等也。《前漢·食貨志》世家子弟富人,或鬭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註》如淳曰: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又《正韻》莊也,肅也。《左傳·文二年》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註》齊,肅也。又正也。《詩·小雅》人之齊聖。《註》中正通知之人也。《朱傳》齊,肅也。又《爾雅·釋言》殷齊,中也
【名】1. 人或事物的称谓:~字。~氏。~姓。~义。~分(fèn )。~堂。~落孙山。~存实亡。 2.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为罗敷”。 3.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这些人以“办学”为~,行骗钱之实。 4. 叫出,说出:不可~状。 5. 声誉:~誉。~声。~优(a.出名的,优良的;b.名伶)。~噪一时。~过其实。 6. 有声誉的,大家都知道的:~人。~士。~师。~将(jiàng )。~医。~著。~流。~言。~胜。~剧。 7. 占有:不~一文。 8. 量词,用于人:三~工人。
【名】《唐韻》武幷切《集韻》《韻會》彌幷切《正韻》眉兵切,音詺。《說文》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玉篇》號也。《廣韻》名字也。《春秋·說題》名,成也。《左傳·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公問名于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又自呼名也。《禮·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又呼人之名也。《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世婦。又名譽也。《易·乾卦》不易乎世,不成乎名。又《春秋·說題》名,大也。《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疏》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又名號也。《儀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
【宿昔】◎宿昔sùxī(1)[inthepast]∶从前;往常宿昔青云志,蹉跎白发年。——唐·张九龄《照镜见白发》(2)[inashortperiod]∶指很短的时间宿昔而死(3)[usually]∶一向;向来
【宿昔】1.从前;往日。《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朕宿昔庶几获承尊位,惧不能寧,惟所与共为治者,君宜知之。”唐张九龄《照镜见白发》诗:“宿昔青云志,蹉跎白髮年。”清曹寅《春日过顾赤方先生寓居》诗:“即此相逢犹宿昔,频来常带杖头钱。”2.经久;经常。《素问·举痛论》:“寒气客於小肠膜原之间,络血之中,血泣不得注於大经,血气稽留不得行,故宿昔而成积矣。”汉王充《论衡·感虚》:“师旷能鼓《清角》,必有所受,非能质性生出之也。其初受学之时,宿昔习弄,非直一再奏也。”3.犹年老。《文选·谢朓<和王主簿季哲怨情>诗》:“徒
【忝窃】谦言辱居其位或愧得其名。晋羊祜《让开府表》:“且臣忝窃虽久,未若今日兼文武之极宠,等宰辅之高位也。”唐杜甫《长沙送李十一》诗:“李杜齐名真忝窃,朔云寒菊倍离忧。”宋王谠《唐语林·补遗三》:“太尉韦昭度,旧族名人,位非忝窃。”清顾贞观《贺新郎·寄吴汉槎宁古塔以词代书》:“宿昔齐名非忝窃,试看杜陵消瘦,曾不减夜郎僝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