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zhú yě fēn|fèn qīng ǎi
【竹】1. 常绿多年生植物,春日生笋,茎有很多节,中间是空的,质地坚硬,种类很多。可制器物,又可做建筑材料:~子。~叶。~笋。~编(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刻。 2. 指竹制管乐器:金石丝~。 3.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4. 姓。
【竹】《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
【野】1. 郊外,村外:~外。~景。~游。~趣。~餐。~战。四~。郊~。 2. 界限,范围:分~。视~。 3.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cháo )”相对:朝~。下~。在~。~史。 4.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蛮。粗~。 5.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心。 6. 不受约束:心玩儿~了。 7.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生。~兽。~味。~花。~菜。
【野】〔古文〕埜《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各保其徵。《註》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青霭】指云气。因其色紫,故称。南朝宋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左右青靄,表里紫霄。”唐王昌龄《东溪玩月》诗:“谷静秋泉响,巖深青靄藏。”明袁宗道《报谒》诗:“如入山里山,散髮坐青靄。”清厉鹗《晓登韬光绝顶》诗:“坐深香出院,青靄落池上。”
“野竹分青霭”这句诗简洁而不简单,点明了作者对于自然之美与内心世界的表达。用词简约、形象鲜明,使人对于自然界的观察和体悟更加凝练而深入。整首诗集中了短小精悍的表达方式和恰到好处的韵律,使得读者可以在短短的六个字中获得丰富的想象空间。
“野竹分青霭”中的“霭”字,形容了竹林所在的环境。霭有轻飘的意味,象征着和风吹来的雾气。这样的形象使人联想到深山幽谷的景致,带给人一种闲适恬淡之感。诗人通过这个形容词,巧妙地给了整句诗更为细腻的表达,使读者更好地感受到自然之美。
“野竹分青霭”不仅仅是诗人对自然景色的描摹,更是一种生活哲学的诠释。它带有一种隐退的意味,让人联想到追求宁静和独立的生活态度。在这喧嚣纷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需要从繁华的尘世中超脱出来,寻找内心的宁静与安宁。诗人通过描写野竹分散的景象,将我们的思绪引向了一种宜人的生活状态。
“野竹分青霭”这句诗利用寥寥数字与简短描述,勾勒出了一个雅致而深邃的图景。以自然景物为媒介,诗人抒发了情感,使读者在感知外部美景的同时,也能窥探到内心深处那份恬静宁和的境地。这种情感的流露,正是中国古代文人所追求的境界。
其实这句诗的意思还挺简单的,就是在形容一片竹林中,雾气缭绕,苍翠欲滴,颇为宜人的景象。但是为什么非要用这么绕口的表达方式呢?野竹分青霭,就跟魔法少女变身咒语一样,一瞬间就让人眼前一亮,立刻体验到了仙境的感觉!
诗人选用“野竹”作为描写对象,体现了对自然之美的追求。野竹既是自由自在的存在,又是自然规律下的产物。它们以自己独特的姿态,穿插在青霭之间,仿佛给人一种生命力的感召。这种回归自然的触动,让我们重新审视生活的本质,反思自身的追求与价值。
在表达方式上,韵律的运用使整个诗句流畅,如泉水般自然流动,给人一种悠扬的节奏感。
由于《野竹分青霭》这句诗没有详细描写具体景物,而是通过用词简洁的手法,使诗句具有了更广阔的展示空间。这样的表达方式,给人以适度的遐想,让读者自行脑补出竹林的景色,增添了阅读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