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yī cí dú shàn jìn wén zhāng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
【辞】1. 告别:告~。~诀。~行。~世。~别。 2. 不接受,请求离去:~职。~呈。 3. 躲避,推托:不~辛苦。~让。~谢。推~。 4. 解雇:~退。 5. 同“词”。 6. 优美的语言:~藻。修~。 7. 讲话;告诉:“请~于军”。 8. 文体的一种:~赋。陶渊明《归去来兮~》。 典
【辞】《正韻》詳兹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旣久,今亦不廢。《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乱。(辭)〔古文〕《唐韻》似兹切《集韻》詳兹切,音詞。辭說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又《說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以五聲聽其獄訟,一曰辭聽。《書·呂》明淸于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又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謨》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又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溫顏遜辭。
【独擅】◎独擅dúshàn[begoodat…;byoneself]独自据有;独揽独擅此技
【独擅】独自据有;独揽,独自垄断。《战国策·秦策三》:“昔者中山之地,方五百里,赵独擅之,功成名立利附,则天下莫能害。”《后汉书·班超传》:“超知其意,举手曰:‘掾虽不行,班超何心独擅之乎?’”元王晔《桃花女》楔子:“独擅阴阳三十秋,犹餘妙理未穷搜。饶君掬尽西江水,难洗今朝这面羞。”郑观应《盛世危言·纺织》:“论纱布之利,各国莫不讲求,尤以英为巨擘焉……技艺既精,心思尤巧,所由独擅利权也。”
【晋】1. 进:~级。~升。~谒(进见)。 2.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 3. 中国山西省的别称:~剧。 4. 中国朝代名:西~。东~。 典
【晋】《正字通》俗字。(晉)《唐韻》《集韻》《韻會》卽刃切。《說文》作,進也,日出萬物進也。《類篇》隸省作晉。《易·晉卦》晉,進也。《疏》以今釋古,古之晉字,卽以進長爲義。《又》明出地上晉。又《周禮·春官·典瑞》王晉大圭。《疏》晉,插也。又《周禮·夏官·田僕》凡田,王提馬而走,諸侯晉大夫馳。《註》晉,猶抑也。又《周禮·地官·鼓人》以晉鼓鼓金奏。《註》晉鼓長六尺六寸。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凡爲殳,去一以爲晉圍。《註》鄭司農云:晉謂矛戟下銅鐏也。《釋文》晉如字。又國名。《詩·唐風譜》成王封母弟叔虞於堯之故墟,
【文】1.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 刺画花纹:~身。 3.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 温和:~火。~静。~雅。
【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又《易·坤卦
【章】1. 歌曲诗文的段落:~节。~句。乐~。~回体。顺理成~。断~取义。 2. 条目,规程:~程。~法。简~。党~。约法三~。 3. 修理:杂乱无~。 4. 花纹,文采:黑质而白~。 5. 戳记:图~。盖~。 6.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袖~。领~。徽~。像~。 7. 奏本:奏~。本~。 8. 古同“彰”,彰明。 9. 姓。
【章】《廣韻》《集韻》《韻會》諸良切《正韻》止良切,音彰。《說文》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又采也。《書·臯陶謨》五服五章哉。《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又明也。《易·垢卦》品物咸章。《書·洪範》俊民用章。又文章也。《詩·小雅》維其有章矣。《箋》禮文也。又篇章。《詩疏》詩有章句,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又成事成文曰章。《孟子》不成章不達。《周語》將以講事成章。又《周語》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註》表也,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又條也,程也。《史記·高祖紀》約法三章。《太史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