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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既废而获斯境——沧浪亭记

韵脚:上三十八梗

平仄:平 仄 仄 平 仄 平 仄

拼音: yú|yǔ jì jìng huò ér fèi 1

予既废而获斯境释义

【予】◎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予】《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音與。賜也。《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予之。《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奪。通作與。又《博雅》大予,樂名。《註》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與余同。我也。《郭忠恕·佩觿集》予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予一人。鄭康成註:余予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予爲余。爾雅: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予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予,相推予也。余

【既】1. 动作已经完了:~往不咎。~而。  2. 已经:~成事实。~定。  3. 常与“且”、“又”连用,表示两者并列:~快又好。 典

【境】1. 疆界,边界:~界。国~。入~。出~。边~。  2. 地方,区域,处所:无人之~。佳~。环~。身临其~。  3. 状况,地步:~况。顺~。逆~。困~。事过~迁。~遇。意~。

【境】《唐韻》《正韻》居影切《集韻》《韻會》舉影切,音景。《說文》疆也。一曰竟也,疆土至此而竟也。《魯語》外臣之言不越境。《史記·諸侯王表》諸侯比境。《註》地相接次也。《前漢·地理志》開地斥境。 通作竟。

【获】1. 打猎得到的禽兽:猎~。  2. 得到,取得:~得。~奖。~悉。如~至宝。  3. 古代对奴婢的贱称:臧~。  4. 能得到机会或空闲:不~面辞。  5. 收割庄稼:收~。

【获】《唐韻》胡伯切《集韻》《韻會》胡陌切,音韄。《說文》獵所獲也。《周禮·夏官·射人》三獲。《釋文》劉音胡伯反。又《集韻》獸名。又《集韻》亦姓。又《廣韻》胡麥切,音畫。得也。《書·太甲》弗慮胡獲。《詩·小雅》笑語卒獲。《傳》獲,得時也。又《爾雅·釋詁》馘,穧,獲也。《註》獲賊耳爲馘,獲禾爲穧。《詩·秦風》舍拔則獲。又《小雅》執訊獲醜。又《廣韻》臧獲。《方言》云:荆淮海岱雜齊之閒,罵奴曰臧,罵婢曰獲。又門名。《左傳·昭二十年》公孟有事于蓋獲之門外。《註》蓋獲,衞郭門。又回獲,縣名。屬北地郡。見《前漢·地理志》。

【而】1.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2.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3. 表(从……到……):从上~下。

【废】1. 停止,不再使用:~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除。~黜(罢免,革除)。~帝(被废黜的皇帝)。~弃。~止。~置。因噎~食。  2.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话。~品。~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3.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利用“三~”(“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4. 荒芜,衰败:田园荒~。几经兴~。  5. 重伤或杀死某人:~了他。

【斯】1. 这,这个,这里:~人。~时。以至于~。  2. 乃,就:有备~可以无患。  3. 劈:“墓门有棘,斧以~之”。  4. 古同“厮”,卑贱。  5. 古同“澌”,尽。  6. 姓。

【斯】〔古文〕《廣韻》息移切《集韻》《韻會》相支切,音私。《說文》析也。《爾雅·釋言》斯,離也。《註》齊曰斯。《詩·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又《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又《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又《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又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又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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