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yún qián shì|zhī yǒu|yòu guó
【云】1. 说话,引文:人~亦~。子曰诗~。~~(如此,这样;引用文句或谈话时,表示结束或有所省略)。 2. 文言助词,句首句中句末都用:~谁之思?岁~暮矣,着记时也~。 3. 水气上升遇冷凝聚成微小的水珠,成团地在空中飘浮:行~流水。~蒸霞蔚。 4. 指中国“云南省”:~腿(云南省出产的火腿)。
【云】《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 《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又云云:衆語也
【钱】1. 货币:铜~。金~。银~。~票。~币。~财。~庄。~粮。 2. 费用:车~。买书的~。 3. 财物:有~有势。 4. 圆形像钱的东西:榆~。荷~。 5.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一两的十分之一。 6. 姓。
【钱】《唐韻》昨先切《集韻》財仙切《正韻》才先切,音前。《玉篇》財也。《集韻》貨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其流行無不徧也。《正字通》冶銅爲錢,易貨也。古之爲市,所有易所無,布幣金刀龜貝之法窮,錢始行。周制以商通貨,太公望立九府圜法,錢外圓而內孔方,輕重以銖。圜者爲均通也。九府者,掌財帛之官也。歷代便之。周景王鑄大錢,曰寶貨,肉好有輪郭,以勸農贍不足,百姓蒙其利。錢形似璧,故亦稱肉好。或謂肉爲邊,不知錢邊曰郭,肉在邊之中也。漢以後,大小輕重不一,名稱各殊,國家攺元必更錢,以年號爲文,輪郭如舊。紀錢制者,唐張台封
【氏】1. 古代“姓”和“氏”分用。姓是总的,氏是分支,后来姓和氏不分,可以混用。 2. 古代称呼帝王贵族等,后称呼名人、专家:神农~。太史~。摄~表。 | 1. 〔阏(yān)~〕见“阏”。 2. 〔月~〕见“月”。
【氏】《唐韻》承旨切《集韻》《韻會》《正韻》上紙切,音是。氏族也。《白虎通》有氏者何,貴功德,下伎力,所以勉人爲善也。《左傳·隱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爲諡,因以爲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疏》釋例曰:別而稱之謂之氏,合而言之則爲族。《趙彥衞·雲麓漫抄》姓、氏後世不復別,但曰姓某氏,雖史筆亦然。按姓者,所以統系百世,使不別也。氏者,所以別子孫所自出。如周姓姬氏,所以別子孫,如魯衞毛耼邘晉應韓之分,若夫《易》云:黃帝堯舜氏作。堯舜雖非姓氏,旣是天子當一代,稱曰堯舜氏,義亦通。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国】1.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a.国家的性质;b.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a.国家的宝物;b.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 2.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3. 姓。
【国】〔古文〕囗囶圀《唐韻》古或切《集韻》骨或切,觥入聲。《說文》邦也。《周禮·夏官·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爲九州。又《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禮·王制》五國以爲屬,十國以爲連,二十國以爲卒,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孟子》大國,地方百里,次國,地方七十里,小國,地方五十里。又《周禮·地官·掌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註》山國多山者,土國平地也,澤國多水者。又滅人之國曰勝國。《左傳註》勝國者,絕其社稷,有其土地也。又九州之外曰外國。亦曰絕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