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ǎn péng yǒu jiān|jiàn yǒu|yòu shèn|shén chà|chā|chāi|cī zhēng
【俺】◎ 方言,我,我们(不包括听说话的人):~要上学。
【俺】《廣韻》於驗切《集韻》於贍切,音。我也。北人稱我曰俺。又《集韻》於劒切,音。大也。
【朋友】◎朋友péngyou(1)[friend]∶除情人或亲属之外彼此有交情的人朋友之交,至于劝善规过足矣…。——清·刘开《孟涂文集》(2)[boyfriend;girlfriend]∶恋爱的对象谈朋友(3)[aidesandstaff]∶指幕友我那里左右要请朋友,你就可以拣一个合式的事情,代我办办。——《二刻拍案惊奇》
【朋友】1.同学;志同道合的人。后泛指交谊深厚的人。《易·兑》:“君子以朋友讲习。”孔颖达疏:“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诗·大雅·抑》:“无言不讐,无德不报。惠于朋友,庶民小子。”《后汉书·马援传》:“春卿事季孟,外有君臣之义,内有朋友之道。”唐韩愈《县斋有怀》诗:“名声荷朋友,援引乏姻婭。”明高启《次韵周谊秀才对月见寄》:“朋友凋零江海空,弟兄离隔关山迥。”茅盾《昙》一:“这都是她到上海后收到的各方面朋友的信。”2.明代士大夫对儒学生员之称。明无名氏《鸣凤记·邹林游学》:“今早有个柬帖来,説
【间】1. 两段时间或两种事物相接的地方:中~。~距。~奏。天地之~。 2. 在一定空间或时间内:田~。人~。 3. 房子内隔成的部分:里~。衣帽~。~量。 4. 量词,房屋的最小单位:一~房。 | 1. 空隙:~隙。当~儿。亲密无~。 2. 隔开,不连接:~隔。~断。~接。~日。~歇。黑白相~。 3. 挑拨使人不和:离~。~谍。反~计。 4. 拔去,除去:~苗。 5. 偏僻的小路:~道。~行(从小路走)。 6. 参与:“肉食者谋之,又何~焉”。
【间】〔古文〕《唐韻》古閑切《集韻》《韻會》居閑切《正韻》居顏切,音蕑。《說文》隙也。从門从月。會意,亦形。《徐鍇曰》門夜閉。閉而見月光,是有閒也。《禮·樂記》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閒也。《莊子·山木篇》周將處夫材不材之閒。又《史記·郭解傳》洛陽人有相讐者,邑中賢豪,居閒以十數,終不聽。《註》居中爲他道和輯之。《周語》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於戎、翟之閒。又容也。《禮·文王世子》凡待坐於大司成者,遠近閒三席。《註》閒,猶容也。《前漢·文帝紀》願請閒。《師古註》閒,容也。猶今言中閒也。請容暇之頃,當有所也。又也。《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甚】1. 很,极:~好。~快。 2. 超过:日~一日。 3. 方言,什么:~事? 4. 表示进一层的意思:~至。~或。 | ◎ 同“什2”。
【甚】〔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鴆切,音任。《說文》尤安樂也。《廣韻》劇過也。《韻會》尤也,深也。《易·繫辭》其道甚大,百物不廢。《詩·小雅》彼譖人者,亦已大甚。《淮南子·修務訓》由此觀之,則聖人之憂勞百姓甚矣。又《唐韻》常枕切《集韻》《韻會》食荏切《正韻》食枕切,音忍。義同。《潘岳·關中詩》主憂臣勞,孰不祇懍。愧無獻納,尸素以甚。叶上寢稔。
【差】1. 错误:话说~了。 2. 不相当,不相合:~不多。 3. 缺欠:还~十元钱。 4. 不好,不够标准:~等。成绩~。 | 1. 不同,不同之点:~别。~距。~额。~价。 2. 大致还可以:~可。 3. 错误:~错。偏~。~池。 4. 数学上指减法运算中的得数:~数。四减二的~是二。 | 1. 派遣去做事:~遣。 2. 旧时称被派遣的人:~人。解~。 3. 被派遣去做的事:~事。公~。出~。 | ◎ 〔参(cān)~〕见“参3”。
【差】漢典考證:〔《禮·喪大記》御者差沐于堂上。《註》差,淅也。淅飯米取其瀋爲沐也。〕 謹照原文瀋改潘。〔《屈原·離騷》湯禹儼而祗敬兮,同論道而莫差。〕 謹照原文同改周。 考證:〔《禮·喪大記》御者差沐于堂上。《註》差,淅也。淅飯米取其瀋爲沐也。〕 謹照原文瀋改潘。〔《屈原·離騷》湯禹儼而祗敬兮,同論道而莫差。〕 謹照原文同改周。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