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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场和议为公论——【中吕】满庭芳_看岳王传披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cháng|chǎng lùn|lún bǎ|bà gōng wéi|wèi yī hé yì

把一场和议为公论释义

【场】1. 平坦的空地,多指农家翻晒粮食及脱粒的地方:~院。  2. 量词,指一事起迄的经过:下了一~雨。  3. 集,市集:赶~。 | 1. 处所,许多人聚集或活动的地方:~子。~地。~所。  2. 量词,用于文娱体育活动:~次。  3. 比赛地,舞台:上~。下~。粉墨登~。捧~。  4. 戏剧作品和戏剧演出中因场景变化或人物上下场而划分的段落:三幕五~。  5. 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电~。磁~。

【场】《唐韻》直良切《集韻》《韻會》《正韻》仲良切,音長。《說文》祭神道也。《師古曰》築土爲壇,除地爲場。又收禾圃曰場。《詩·豳風》九月築場圃。《周禮·地官》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又校士曰文場。《班固·答賔戲》婆娑乎術藝之場。《沈佺期詩》累年同畫省,四海接文場。又戰爭之地曰戰場。李華有弔古戰場文。又釋氏開堂設戒曰選佛場。《傳燈錄》丹霞將應舉,道遇一禪客,曰:選官何如選佛。霞曰:選佛當往何所。客曰:江西馬大師出世,此選佛場也。又《集韻》尸羊切,音商。《揚子·方言》蚍蜉犁鼠之場謂之坻場,一曰浮壤。 場與埸別。

【论】1.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断。~点。~辩。~据。~者。议~。讨~。辩~。  2.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舆~。专~。社~。  3.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  4. 看待:一概而~。  5. 衡量,评定:~罪。~功行赏。  6. 按照:~件。~资排辈。  7. 姓。 | 1. 古同“伦”,条理。  2. 〔~语〕中国古书名,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  3. 古同“抡”,挑选。 典网

【论】《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又《增韻》紬繹討論也

【把】1. 拿,抓住:~酒(拿着酒杯)。~玩(拿着赏玩)。  2. 控制,掌握:~握。~舵。  3. 看守:~守。~门儿。  4. 自行车、手推车等的手柄:车~。  5. 可以用手拿的小捆:秫秸~儿。  6. 专权,一手独揽:~持大权。  7. 从后托起小孩两腿使之大小便的动作:~尿。  8. 介词,义为拿,处置,致使:你能~他怎么样。  9. 量词。  10. 结盟:拜~子。~兄弟。 | 1. 物体上便于手拿的部分:刀~儿。  2. 被人作为说笑资料的言行:话~儿。

【把】《唐韻》博下切《集韻》《正韻》補下切《韻會》補瓦切,巴上聲。《說文》握也。《孟子》拱把之桐梓。《楚語》烝嘗不過把握。又《廣韻》持也。《增韻》執也。《戰國策》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胷。《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前漢·王溫舒傳》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又《釋名》把,播也。所以播除物也。又《唐韻》《集韻》《韻會》蒲巴切,音杷。與爬通。《前漢·貢禹傳》農夫捽草把土。《註》把,手掊之也。又《郊祀志》掊視得鼎。《註》掊,手把土也。又批把,樂器,推手前曰批,引手後曰把。詳批字註。又姓

【公】1.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正。~心。大~无私。  2.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理。~式。~海。~制。  3. 国家,社会,大众:~共。~安(社会整体的治安)。~众。~民。~论(公众的评论)。  4. 让大家知道:~开。~报。~然。  5.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子。~主。  6. 敬辞,尊称男子:海~。包~。诸~(各位)。  7. 雄性的:~母。~畜。  8.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外~(外祖父)。  9.

【公】〔古文〕《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又《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又《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

【和议】◎和议héyì[peacenegotiations]战争双方的和谈会议

【和议】1.关于停战、讲和的主张。宋沉作喆《寓简》卷八:“秦会之既主和议,大帅皆罢兵权。”明王琼《双溪杂记》:“正统己巳秋,兵部尚书于谦以社稷为重,力排和议。”2.与对方达成的和平协议。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繫年要录·绍兴八年二月》:“用兵须杀人,若因和议得遂我所欲,岂不贤於用兵。”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一:“道光二十二年,西夷和议成,林文忠公则徐戍謫伊犂。”沙汀《范老师》:“成都物价大跌,因为和议已经成功,内战停止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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