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六至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dì|de wú bàn 2|1 ér bìng|bīng xián tián
【地】1. 人类生长活动的所在:~球(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心说。 2. 地球或地球的某部分:~质。~壳。 3. 地球表面除去海洋、江河、湖泊的部分:陆~。~下。 4. 地球表面的土壤:土~。田~。~政。~主。 5. 地球上的一个区域:~区。此~。 6. 建筑材料铺成的平面:~板。~毯。 7. 所在空间或区域的部位:~点。目的~。 8. 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易~以处。 9. 表示思想或行动的某种活动领域:见~。境~。心~。 10. 底子:质~。 | ◎ 结构助词,用在词或词组之后表示修
【地】〔古文〕埊埅嶳《廣韻》徒四切《集韻》大計切《韻會》徒二切《正韻》徒利切,音弟。《說文》元氣初分,重濁隂爲地,萬物所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半】1. 二分之一:~圆。~百(五十,多指岁数)。 2. 不完全的:多~。~岛。~透明。~脱产。 3. 在中间:~空。~路上。~夜。 4. 喻很少:一星~点。 典
【半】《唐韻》《集韻》《韻會》博漫切,般去聲。《說文》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爲物大,可以分也。《易·繫辭》思過半矣。《禮·學記》不善學者,師勤而功半。《韓非子·內儲篇》疑也者,以爲可者半,不可者半。又《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大片也。《前漢·李陵傳》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半冰。《註》師古曰:半,讀曰判。判,大片也。又《韻補》叶眠切,音鞭。《道藏謌》遊雲落太陽,颰景凌三天。千秋似淸旦,萬歲猶日半。
【答】1. 回话,回复:回~。对~。~辩。~复。~案。对~如流。 2. 受了别人的好处,还(huán )报别人:报~。~报。 | ◎ 义同(一),用于“答应”“答理”等词。
【答】〔古文〕畣畗《廣韻》都合切《集韻》《韻會》《正韻》得合切,音溚。《篇海》竹也。又當也,報也,合也。《禮·儒行》上答之,不敢以疑。上不答,不敢以諂。《註》答之,謂應用其言也。又《前漢·貨殖傳》答布、皮革千石。《註》答布,麤厚之布也。答者,厚重之貌。又水名。《水經注》婁之山,波水出于其隂,謂之百答水。又答祿,複姓。明答祿奕權,官翰林典籍,預修洪武《正韻》。又《爾雅·釋言》答,然也。 《廣韻》亦作荅。
【儿】1. 小孩子:婴~。~戏。 2. 年轻的人(多指青年男子):男~。~女情。 3. 儿子,男孩子:~子。生~育女。 4. 父母对儿女的统称,儿女对父母的自称。 5. 助詞:❶多用作名词后缀。❷用于形容词后。
【儿】《集韻》《韻會》而鄰切,音仁。《說文》人也。《玉篇》仁人也。孔子曰:人在下,故詰屈。《戴侗·六書故》人儿非二字,特因所合而變其勢。合於左者,若伯若仲。合於下者,若兒若見。《鄭樵·六書略》人象立人,儿象行人。又《集韻》居拜切,音戒。仁人也。(兒)〔古文〕《唐韻》汝移切《集韻》《韻會》《正韻》如支切,爾平聲。《說文》孺子也。象形。小兒頭囟未合。又《韻會》男曰兒,女曰嬰。又《韻會》兒,倪也。人之始,如木有端倪。又《倉頡篇》兒,嬬也。謂嬰兒嬬嬬然,幼弱之形也。又《韻會》姓也。漢有兒寬。又《唐韻》五稽切《集韻》《韻
【并】1. 合在一起:~拢。合~。兼~。 2. 一齐,平排着:~驾齐驱。~重(zhòng )。~行(xíng )。 3. 连词,表平列或进一层:~且。 4. 用在否定词前,加强否定的语气,表不像预料的那样:~不容易。 | ◎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的别称。
【闲田】“间田”。亦作“闲田”。1.中等田地。《管子·山国轨》:“穀为上,币为下。高田抚,閒田山不被,穀十倍。”马非百新诠:“高田者《乘马数篇》所谓‘郡县上臾之壤也’。次曰‘间田’。又次曰‘山田’。‘间田’者中田也。”2.两方边界之间的土地。章炳麟《排满平议》:“其或同时猋至,互争邑落,是犹滇蜀间之争火井,海滨种吉贝者之争沙洲,两无曲直,得之则是。间田甌脱,更无第三人为其主者,既见为汉人所有,则曰汉人所有而已。”亦作“间田”。亦作“闲田”。1.古代指未被封赐的土地。《礼记·王制》:“名山大泽不以封,其餘以为附庸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