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chéng sī bù|fǒu xián chóu jū jìn
【成】1. 做好,做完:~功。完~。~就。~事。~交。~立。~婚。~仁(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人之美。玉~其事。 2.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形。~性。~人。自学~才。蔚然~风。 3. 变为:长~。变~。 4. 可以,能行:~,就这么办。 5. 称赞人能力强:他办事麻利,真~。 6. 够,达到一定数量:~年累(lěi )月。 7. 已定的,定形的:~规。~俗。~见。~例。~竹在胸。 8. 十分之一:增产三~。 9. 平定,讲和:“会于稷,以~宋乱”。 10. 姓。
【成】〔古文〕《唐韻》是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城。《說文》就也。《廣韻》畢也。凡功卒業就謂之成。又平也。《周禮·地官·調人》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疏》成,平也。非故心殺傷人,故共鄕里和解之也。《詩·大雅》虞芮質厥成。又《左傳·隱六年》鄭人來輸平。《公羊傳》輸平猶墮成也。《文七年》惠伯成之。又終也。凡樂一終爲一成。《書·益稷》簫韶九成。《儀禮·燕禮》笙入三成。《註》三成謂三終也。又善也。《禮·檀弓》竹不成用。《註》成,猶善也。又《周禮·天官·大宰》八灋五曰官成。註官成,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又
【厮】1. 古代干粗杂活的男奴隶或小役:~役。小~。 2. 古代对人的称呼(宋代以来的小说中常用):这~。那~。 典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闲愁】亦作“闲愁”。无端无谓的忧愁。唐张碧《惜花》诗之一:“一窖闲愁驱不去,殷勤对尔酌金杯。”宋贺铸《青玉案》词:“试问閒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明文徵明《是晚过行春桥玩月再赋》:“已知世事皆身外,肯着閒愁到酒边。”
【拘禁】◎拘禁jūjìn[arrest]关押、逮捕监禁
【拘禁】1.关押;逮捕监禁。《京本通俗小说·志诚张主管》:“将我一顿毒棒,拘禁在监。”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洗象》:“﹝象﹞自东长安门伤人之后,全行拘禁,不復应差,三二年间,饥饿殆尽矣。”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清方档案·军谘府致内阁函》:“现查有在红十字会李凤鎔诸人勾结革党,宜早拘禁。”王西彦《古城的忧郁》:“他本来是一个出名的游闲好手,染有某种嗜好,曾经因为一家大商店失窃案的嫌疑,被拘禁了三个月。”2.拘束;限制。元乔吉《小桃红·闺思》曲:“不成闲愁廝拘禁,恋香衾。”《杨家将》第十八回:“时焦